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243|回复: 0

[【IT电脑】]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自然人将可注册“CN”域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29 08: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5月28日电 记者28日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获悉,修订后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29日零时起开始实施。其中,自然人可注册“.CN”“.中国”域名是此次修改的最大亮点之一。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于2012年5月29日零时起开始实施此次修订,重点修改了原《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提出“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

  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网站规模达229.6万,较2010年底增长20%。随着网络应用的逐步深入,个人已经从单方面的信息接受者转化为主动的信息发送者和价值创造者。

  “个人将成为网站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此次面向自然人开放,将形成域名、网站、个人三者之间的个性化匹配,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向更加开放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齐麟说。

  他认为,此次对自然人开放注册还将有力提升个人邮箱的个性化应用以及电子商务的应用,比如有助于个人网站打响品牌。同时,还将与国内微应用服务商的服务进行整合,网民可以为自己的微博、微名片、电子相册等配置顶级域名,弥补了个人微应用平台这一短板。

  同时,还有助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1.94亿人。品牌企业和平台商城已成为市场的绝对主体。域名注册主体的增加,个人网店将可拥有独立的顶级域名,有助于其建立自由品牌从经营产品过渡到经营品牌阶段。

  针对域名的恶意抢注现象是否因此扩大,齐麟说:“此次只是增加了注册主体,相关的权益并没有改变不会造成域名注册数量的大幅度上升,恶意抢注现象也不会由此扩大。”

http://news.sohu.com/20120529/n344288623.shtml
希望不会朝令夕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9-22 17:35 , Processed in 0.129710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