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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沪工商叫停首批20条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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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7 08: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数不足不成行”不作数
2012年4月27日


  本报讯 “因报名人数不足无法成团,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常外出游玩的市民对旅行社该条款不会陌生。昨天下午,市工商局对首批20条“霸王条款”叫停。

  携程旅行网一款名为“韩国首尔+丽水世博会5日经济团队游”的旅游产品中,“预订限制”下注明:“如出发期截至报名时不满10人,携程会在产品截止收材料的下一个工作日通知取消该团队......” 据悉,类似条款基本已成为目前各大旅行社的必注条款。市工商局指出,上述类似条款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市工商局近日对旅游、商业购物、衣物清洗、预付卡消费等四个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清理,认定20个合同格式条款属“霸王条款”,以后,“游客在游玩过程中造成个人伤亡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持本超市收银条在超市自有停车场停车免费,车辆盗损责任自负”;“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促销商品,售出不退”、“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等都将不再作数。

  市工商局表示,市民如发现经营者存在该类行为,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反映。市工商局强调,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将督促指导经营者限期整改,经营者也应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消除“霸王条款”,依法规范自身订约行为。对于拒不改正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监督处理。

http://citynews.eastday.com/csdb ... 7/content_68759.htm

终于叫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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