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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花钱改口供:“文化差异”? 中国特色爹妈 难为美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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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12: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何允 发自:美国旧金山 http://www.infzm.com/content/74632

“来自中国的这些评论实际上更反映了中国本身,而非这件案子。”曾在中国工作长达8年的Lisa Weawer说。

把坏习惯带到美国丢人?
爱荷华大学所在的爱荷华州的爱荷华市,人口不过6.7万人,是一个典型的中西部小城。过去一个月,一个中国留学生和远赴重洋赶来的父母,成为中美两国舆论关注的焦点。

名为唐鹏的中国留学生,因被指控于3月31日强奸了一名同为中国留学生的女学生而被捕。

根据爱荷华市所在的约翰逊县警方资料显示,指控唐鹏强奸的中国女生在收到熟人爆料以后,于4月10日向警方举报了唐鹏的父母唐学帆和乔丽试图通过贿赂的方式让她改变口供。第二天,两人即被警方逮捕。

这一事件经当地媒体报道之后,迅速传回国内的社交网站。当网民们还在抨击“中国富人把国内的坏习惯带到美国去丢人”的时候,约翰逊县检察官更以“文化差异”的理由放弃了对唐鹏父母的指控——这令期待中国法治进步的评论者无法接受。“文化差异”的意思,难道是“中国人就有贿赂证人的文化?”更有论者声称:“这才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

根据约翰逊县检察官办公室的声明文件,所谓文化差异的具体解释是:“唐鹏的父母并不清楚这么做会带来什么后果,他们只是在尽量帮助自己的儿子。”

声明没有提到“文化差异”与中国有什么关系。爱荷华州华人协会执行会长燕晓哲透露,中国的领事馆官员介入了协调。检察官珍妮·林赛斯向媒体表示,在决定放弃起诉前,她咨询了被害人和警方的办案人员。

而爱荷华大学校报《每日爱荷华人报》则援引该校新闻系教师,曾在中国工作长达8年的LisaWeawer的话评论说:“来自中国的这些评论实际上更反映了中国本身,而非这件案子。”Weawer表示,“中国确实存在腐败,而那儿对滥用金钱和关系也非常敏感。”



  

中国人陷害中国人?
唐鹏的父母坚称自己的儿子无罪。

早在2012年2月,这对中国山东青岛的夫妇已抵达美国,此前正在外地的亲友家小住。唐鹏也正在积极寻找出租房以供父母来校与自己同住。

“如果你是留学生,在父母已经抵达美国的情况下,会突然做出这种事来?”接近唐鹏的友人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在此情况下,突然犯案显得不合常理。

4月5日,获悉儿子“出事”之后,唐学帆夫妇紧急赶到爱荷华市。他们见到了唐鹏的室友,名为国健的中国同学,对方拿出一份英文法律文件,让他们签署。

唐学帆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国健称,这份文件的内容主要是,不再追究国健盗刷唐鹏信用卡一事,并要求带给狱中的唐鹏签字,“大家都是中国人”。

当地帮助他们的华人教会义工也看过这份文件,所以自称不会英文的唐学帆就在文件上签字了。

4月8日,周日,唐学帆和妻子到监狱探视儿子,20分钟的会面中,“因为太激动,并没有和儿子讨论案情”。探视时完全隔离,儿子也无法签字。此后国健对此表示极为不满。

4月10日,警方即接到报案。而搜查证的附属文件上显示:“被害者接到了熟悉唐鹏的人的爆料后向警方举报”。唐鹏父母被捕后,这份文件也作为证据提交给了警方保管。

据唐学帆转述:“国健说,只要你们都签字了,我一定帮你儿子渡过这一难关。但你不签字,这太不够意思了。”

南方周末记者就此事多次拨打国健的手机并留下语音信息。仅一次打通,接听者自称认识国健,但不是国健本人。

唐鹏的父亲唐学帆在被释放之后,对警方的指控完全否认。

警方和法庭资料则显示了事实的另外一面。警方的公共档案中显示,唐学帆和妻子乔丽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分别对警方承认了“希望通过花钱改变被害人的口供”。

而起诉还未撤销时,唐学帆和妻子则两次向法庭请求派公共辩护律师,两份申请表格中都显示,两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收入了。第一份表格中唐家所填写的家庭资产为“4000美元”,而家庭负债也是“4000美元”。第二份申请中,唐家更表示欠亲戚和朋友多达38000美元的债务。第二次法庭终于同意了基于两人的经济状况,分派给免费的公共辩护律师。

一家三口稀里糊涂进局子
和他的父母一样,已在美国呆了几年的唐鹏,第一时间也没有请求见律师,且面对警方讯问,几乎都“供认不讳”。这给他的辩护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唐鹏在被捕时向警方承认了“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随身携带刀具和手铐”以及“以手捂住被害人的口鼻,以防止其叫喊”等事实。

警方经过搜查以后,更是从唐鹏的房间中起获:“手铐、小刀,女性胸罩和内裤,空的伟哥包装,以及从垃圾桶中搜查出断掉的胸罩带、一盒心形的安全套包装和一本撬锁指南书和配套工具”。警方表示已经带受害者去医院做了“性袭击检查”,以提取DNA等证据。但结果并未公布。

“中国人在美国一旦被警察带回警局问话,一定要记住必须有律师、翻译乃至大使馆工作人员在场才能回答警方提问,否则稀里糊涂就进去了。”燕晓哲多年来一直帮助在美华人处理法律事务,他说,国人对美国的司法程序完全没有概念,很多人在听了之后依然积极配合,完全不知道有保持沉默权。“美国的司法的核心概念就是抗辩制,完全不是国内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所谓“米兰达宣告”,常出现在美国大片中,警察讯问嫌疑人时,首先会声明:你有权保持沉默,因为你的任何供述都可能成为证明你有罪的证据;你在供述前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若你请不起律师,政府会免费为你提供。

实际上,在中国的法律中,也已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即可介入。但是实际执法中,律师在场很难获得警方的许可。与沉默权相呼应,在刚刚通过的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已规定不得强迫被告人自证其罪。

华人律师更可靠?
约翰逊县法庭的文件查询系统显示,法庭指派给唐鹏的公众辩护律师已经于4月13日提交了一份“无罪辩护答辩”(notguiltyplea)。

无罪辩护答辩,是普通法系中抗辩制的一环,也是与中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最大区别之一。在正式庭审之前,辩护人需对被指控的罪名作出答辩,如果答辩“认罪”,则不需要经过法庭审判直接判刑。这一机制促成了美国的“控辩交易”(plea bargain)。

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很多并没有犯罪的被指控人,因为担心自己出庭的表现无法得到陪审团的青睐等原因主动认罪,以求得较低的惩罚。而控方也经常因为证据不足等各种原因,主动提出减少刑期、降低指控罪名等条件以达成交易。

但如果向法庭提交“无罪辩护答辩”,一般说明辩护人或者有信心自己没有犯罪,或者认为检方证据不足。

截至发稿前,南方周末记者仍无法联系到唐鹏的辩护律师就“无罪辩护”进行评论。

虽然法庭已指定公众辩护律师,唐鹏父母仍在积极寻找能讲中文的律师替儿子辩护。燕晓哲并不赞同,他说,在美国,华人律师主要从事非诉业务,诉讼并无优势。对此,唐鹏的父母表示理解而无奈:“我们都不会讲英语,怎么跟美国本地律师沟通?”

可怜中国父母心
对于唐鹏来说,麻烦还远远不止这些。爱荷华大学学生登记处的资料显示,唐鹏仅在2009-2010学年在校登记。此后两年时间里并非在校学生,而唐鹏父母不仅对此并不知情,还依然每年将学费和生活费打到唐鹏的账户上。

爱荷华本地媒体报道,此次刑事案件之后,唐鹏也引起了当地移民局的注意,一旦罪名成立将在服刑之后被遣送回国。

熟悉唐鹏此前生活状态的匿名人士亦表示:“唐鹏到美国以后,很快就不去上课了,天天宅在家里。不出事才怪。”

燕晓哲则将此归咎于在美中国留学生的社会化不健全,“跳不出华人的圈子,遇到文化冲击后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或者只和身边的华人朋友交流,完全无法真正融入美国的学习和生活。久而久之能不出事吗?”

留学生如何融入美国社会,这个话题从1980年代的留学大潮开始以来从未改变。唐鹏所在的爱荷华大学,正是1991年震惊整个北美留学生社区的中国博士卢刚枪击案发生地。当年的这位博士,也是在与美国导师和华人同学的交往中产生不满,积怨日久却无法解决,在枪杀了导师和同学之后,饮弹自尽。



个人点评:中国人在美国发生的这件事的确让人感到无奈,法治在中国的现状值得反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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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15: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倾家荡产送出去,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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