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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上合组织执法安全合作成果显著 将坚持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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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00: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坚持务实多赢原则 维护地区安全稳定

  上合组织执法安全合作成果显著
   
    安秘会推进合作专业化纵深化多样化
  2012年,中国农历壬辰龙年。已经走过10年历程的上海合作组织,迎来了“中国年”这一年,中国将作为轮值主席国,推动并组织一系列重要活动,在地区和世界上再次唱响上合组织的声音。

  今年4月12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七次会议将于北京举行。地区安全形势、深化上合组织安全领域合作等议题将成为这次会议聚焦的重点。在这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会议上,上合组织特色的安全观和安全战略将再一次走入人们的视野。

  上合组织现有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6个成员国。成员国总面积近3020万平方公里,约占欧亚大陆面积的五分之三;成员国总人口约15亿,约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

  共同防御、共同安全的诉求催生了上合组织。10年来,执法安全合作始终是上合组织的核心职能和工作重心,同时也是上合组织框架下多边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走私和跨国有组织犯罪为重点的执法安全合作领域,一直是各成员国最关切且最具潜力的领域。尤其是在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的最近5年里,上合组织执法安全合作蓬勃发展,至今已具备坚实的国际法律基础、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一系列务实合作机制,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从传统安全领域到非传统安全领域、从单一合作领域到综合合作领域深入发展,最近5年来,上合组织框架下的执法安全合作以新型安全观为指导,签署和建立了一系列旨在维护地区稳定、共同防范抵御各种现实威胁的法律文件和务实合作机制,在促进地区安全与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下,上合组织经受住了各种安全威胁与挑战的冲击,在执法安全合作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有力维护了地区的安全和稳定。

  执法安全合作的蒸蒸日上,离不开一个重要的臂膀,那就是上合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会议机制。这个机制于2004年6月建立,是上合组织协调和磋商安全合作的重要机制。

  “2007年以来,上合组织执法安全合作不断向专业化、纵深化、多样化方向全面发展,执法安全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均有显著提高,‘安秘会’在合作中的协调指挥功不可没。”中国社会科学院上合组织研究中心秘书长孙壮志说。

  建章立制,促进专业化发展

  上合组织自成立之初,即以维护地区安全、促进共同发展为己任,确立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提出了“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体现了开放包容、多样和谐的鲜明特点。

  十年磨砺,十年发展,上合组织为各成员国的发展扬帆起航,向危害地区安全稳定的邪恶势力挥出斩妖除魔的利剑。

  10年来,上合组织的法律基础日益完备。特别是近5年来,上合组织先后签署或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合作打击非法贩运武器、弹药和爆炸物品的协定》和《上合组织成员国组织和举行联合反恐演习的程序协定》(2008),《上合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合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政府间合作协定》、《上合组织关于应对威胁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事态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机制条例》、《上合组织成员国反恐专业人员培训协定》和《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0年至2012年合作纲要》(2009),《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合作打击犯罪协定》(2010),《2011—2016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2011),形成了涵盖信息安全、联合执法、打击毒品和犯罪的完备专业法律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反恐怖主义公约》是国际上首部对恐怖主义及其行为、组织进行定义的公约,《信息安全合作协定》在国际上首次对信息安全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对国际社会开展相关合作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与此同时,成员国立法和司法机关就各国相关国内法规、司法实践进行了密切沟通交流,较好地协调了上合组织框架内通过的法律与成员国相关国内法律的关系,促进了具体落实工作。

  以合作促安全,推进多样化进程

  “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到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圆满成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间在执法安全合作领域的默契配合。良好的协作机制、通畅的信息平台,使各成员国家在确保平安稳定方面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邢广程说。

  的确,大型活动安保合作成效显著,已成为执法安全合作的新亮点。上合组织创造性地进行了大型国际会议和大型活动的联合安保合作,先后建立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俄罗斯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5周年庆祝活动、阿拉木图亚冬会、深圳大运会、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安保合作机制,协助开展情报搜集、核查、危险人员监控、通报、管控、机场安检等合作,为这些活动平安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各方还注重分享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有效的工作做法。2008年以来,中方多次为上合组织各方执法安全部门举办防暴处突、爆炸物排除、出入境管理等与大型活动安保直接相关的执法培训班,与本组织各方共同分享中方成功的工作经验。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陈玉荣认为,上合组织在维护中亚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和不可代替的作用,已经成为一支促进地区和谐的建设力量、维护地区安全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

  2011年5月,中国主办的“天山—2号(2011)”联合反恐演习在新疆喀什举行。这次演习第一次以实际操作的方式在中、吉、塔三方之间进行了情况通报和热线沟通,第一次演练了“定点清剿”科目,突出了演习效果,取得了巨大成功,创造了成员国执法安全部门联合反恐演习的新纪录。

  事实上,自2006年以来,上合组织成员国执法安全部门每年都要举行联合反恐演习,逐步实现了联合反恐演习机制化2007年5月,在吉尔吉斯斯坦举行了“伊塞克湖反恐—2007”联合反恐演习;2008年9月,俄、哈、塔、乌四国在俄举行“伏尔加格勒反恐—2008”联合反恐演习;2009年4月,塔、哈、吉三国在塔举行“诺拉克反恐—2009”联合反恐演习;2010年8月,在俄举行“萨拉托夫—反恐—2010”联合反恐演习。这些演习提高了各方反恐怖技战术水平和成员国之间执法安全合作的水平,有效震慑了本地区的“三股势力”。

  安全合作内容与时俱进是上合组织的重要特征。成员国间的务实合作呈现出多样化趋势,逐步体现在一系列领域内:

  情报信息交流更加紧密,通过定期会晤、举行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共同研判形势,制定具体措施,有效防范暴恐事件的发生。

  禁毒合作稳定推进。2009年在莫斯科举行首次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对禁毒合作做出了明确部署和总体安排。逐步建立了禁毒部门领导人、高官、专家工作组三级禁毒合作机制和法律基础、缉毒执法、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减少毒品需求四个专业工作组,同时研究制订了具体禁毒领域的合作方向,并着手开展联合禁毒执法合作,有效遏制了本地区毒品蔓延趋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边防合作方兴未艾。2011年举行首次边防部门领导人会议,就防止“三股势力”在边境地区渗透制定了具体举措并规划了日后合作方向,为遏制不良事态跨境蔓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国际反恐合作有序展开。上合组织先后同联合国、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东盟等国际和地区组织及其所属的安全合作机构建立了联系并开展合作,进一步提高了上合组织在国际和地区安全领域的地位和影响……

  以安全促发展,向纵深化挺进

  一个国家缺乏安全保证就谈不上经济发展,没有经济发展也谈不上真正的安全。安全与发展相辅相成,实现区域和平和繁荣始终是上合组织安全合作的最终目标。谋求共同安全、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一直是上合组织各成员国间的共识。

  10年间,上合组织逐步完善了应对威胁地区安全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成员国加强情报交流,加大联合缉捕并移交恐怖分子等跨国犯罪人员的力度,彼此提供安全物资、装备,帮助当事国有效控制局势,不仅极大提高了本组织的国际威望,而且促进了成员国局势的稳定,促进了整个地区的稳定。

  10年间,上合组织明确把安全合作、维护地区稳定作为第一优先方向,搭建了完善的安全合作机制。在组织框架内,安秘会和公安内长会议机制日臻成熟,并建立起国防部长会议机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地区反恐怖机构等。这些机制已成为成员国探讨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应对安全领域共同威胁和挑战、打击跨国犯罪的有效平台。这一平台不仅能有效向外展示上合组织维护自身及周边地区安全稳定的决心,还能很好地规划上合组织未来安全合作方向,推动开展卓有成效的双多边安全合作,为成员国深入安全合作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

  据了解,下一阶段,执法安全领域合作的重点仍将是继续坚持上合组织安全合作原则,明确执法安全战略目标,建立健全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继续完善法律基础建设,加强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合作,扩大执法安全合作主体范围,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成员国和观察员国的多边和双边合作,震慑和打击“三股势力”和各类犯罪,防止中亚地区出现动荡,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治久安。

  历经磨砺与考验后,上合组织步入了第二个十年发展的新阶段。它的持续稳定全面发展,既是各成员国安全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的共同追求,也是维护地区安全、实现地区和谐、促进区域经济走向繁荣的客观需要。人们有理由相信,在安秘会的协调下,上合组织的执法安全合作将更加生机勃勃,为成员国打造安全稳定的地区周边环境作出新的贡献。(徐灿 王文硕)

  新闻背景:上合组织安秘会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会议机制于2004年6月建立,是上合组织安全合作的协调和磋商机制。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分析上合组织成员国所在地区安全形势;确定上合组织安全合作方向;协调成员国在打击“三股势力”、贩毒、非法武器交易、跨国有组织犯罪等方面的合作;向元首理事会提出开展安全合作的建议,协助落实峰会通过的安全合作决议等。

  安全会议秘书例会在成员国间轮流举行。经两个以上成员国提议和其他所有成员国同意,可举行非例行会议。会议由主办国安全会议秘书主持。上合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上合组织秘书长、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可列席会议。迄今,安秘会已举行六次:

  第一次于2004年6月4日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举行,主要研究了本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三股势力”、禁毒、应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危险以及其他威胁本地区和全球安全稳定的问题。

  第二次于2005年6月2日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举行,主要研究了成员国合作应对新挑战、新威胁,打击非法贩运武器、弹药、爆炸物,反洗钱等问题。

  第三次于2007年5月25日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举行,主要研究了本组织成员国对威胁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的局势的联合反应措施和机制,2008年北京奥运安保问题,以及国际信息安全等问题。

  第四次于2009年5月20日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主要研究了世界金融危机对国际、地区安全的影响和应对举措,加强成员国同观察员国的反恐合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问题。

  第五次于2010年4月23日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举行,主要研究了促进吉尔吉斯斯坦局势稳定、打击“三股势力”、打击毒品走私、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安保合作、油气管道安保合作等问题。

  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9日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举行,主要研究了维护地区稳定、深化禁毒和信息安全合作、同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安全合作等问题。

  第七次会议将于2012年4月12日在北京举行,主要议题包括:关于维护上合组织及其周边地区安全;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毒品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和网络犯罪;关于同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安全合作;关于完善上合组织应对威胁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事态的机制;关于拟提交2012年上合组织峰会的安全领域文件草案;关于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工作。
http://news.sohu.com/20120408/n340031449.shtml
不错,希望上合组织再接再厉继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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