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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千万富翁要求“妻妾和谐共处” 每周各陪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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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11: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帖http://news.qq.com/a/20120330/000501.htm

2012年03月30日09:07金羊网黄琼

无法忍受如此“妻妾协议”,千万富豪妻子提出离婚

昔日与糟糠之妻白手起家,如今千万身家偷养情人5年,更草拟一个让妻妾和谐共处的荒唐协议:一三五陪情人,二四六陪老婆,妻子终于忍无可忍提出离婚。近日,广东兴宁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支持了妻子多分财产的请求。

老牛吃“嫩草”生了娃

据了解,阿英和丈夫石某祥在1989年结婚,当时生活非常贫困,两人在兴宁黄槐矿区搭个茅棚做小生意。阿英每日起早贪黑,磨豆腐、卖猪肉……日子颇为艰苦。2000年,有一定资金的两人在当地开了一家日用品批发店,因经营有方,年收入有100多万,夫妻俩也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千万富翁。

2007年,18岁的小美来到了阿英的店里打工。没多久,细心的阿英察觉丈夫和小美经常眉来眼去,举止暧昧,但阿英认为丈夫平日里老实本分,且足足比小美大了24岁,不可能产生感情。但没想到,一次偶然机会,阿英发现了两人的肉麻短信。

石某祥多次保证会与小美断绝关系,终于挽回了妻子。半年后,石某祥提出到惠州搞房地产赚钱,阿英答应了并给予了资金上的支持。但没想到,石某祥实际上是在惠州背着老婆与小美过着潇洒自在的生活,并生下了孩子。

丑事败露想出“荒唐计”

去年,阿英终于发现真相,随即提出离婚。未料此时石某祥却提出了自认为“两全其美”的妙计,“为了照顾好双方的生活,星期一、三、五在小美家过夜,星期二、四、六陪老婆,余下一天自由活动。”听到丈夫的“妙计”,阿英既愤怒又伤心,她随即向兴宁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索赔70万元。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两人离婚,但认为阿英索赔过高,可在夫妻财产分配时多分,另两人位于兴宁老家的一处房产归石某祥,惠州的一栋占地130平方米的七层楼房则判归阿英所有。

记者了解到,如今阿英已将经营了十多年的批发店转给他人经营,她希望自己可以尽快摆脱婚姻失败的阴霾,过上新的生活。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张孟棋 刘映波

现在有的富人富了就为富不仁了,成功的时候不要忘记过去,失败的时候不要忘记还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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