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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仨男子网钓小女孩卖淫 七台河警方成功解救三名被拐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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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07: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北网3月8日讯 三名男子在网上以处对象的名义专门瞄准15岁左右的少女,以帮她们找到好工作为诱饵,将她们拐卖后强迫其卖淫。七台河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将这个拐卖少女的团伙打掉,3名被拐女孩获救。

  2010年11月12日,七台河市公安局新立派出所居民苗某接到报案,报警者称其已经上中学的女儿苗女和同学出去玩后至今未归。接到报案,新立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经查,苗女有被拐卖从事卖淫的可能。2011年4月18日,此案转交新兴分局刑侦大队。经刑侦大队侦查,苗女在网上结识一名自称叫“李威”的男子后,于2010年11月14日离家出走。

  新兴分局刑侦大队经过侦查,掌握了李威的QQ号,近期频繁在双鸭山登录,刑侦大队立即派侯志君、齐锐光、刘春岩三名侦查员到双鸭山开展工作。在双鸭山尖山分局网监大队的配合下,2011年5月15日,警方在双鸭山二马路新世纪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李威、白某、温某三人抓获。经审讯,三人交待从2009年7月份从七台河市先后将金某(当时未满14周岁)、栾某(14周岁)、苗女(15周岁)、魏某(15周岁)等四人,通过网络聊天以处对象为名,结识后再以外出打工的名义,带到福建福州市一酒店内交给一名叫洋洋的女子看管,并且强迫从事卖淫活动。目前苗女、栾某、魏某三人还在福州一酒店内,有专人看管从事卖淫。

  七台河市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赴福州开展解救工作。6月5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初步查清了被拐少女的暂住地,6月6日晚成功将苗女、栾某、魏某三名被拐少女解救。

  经审,李威、白某、温某均为“90后”,没有固定住址,也没有工作。李威于2010年11月份将苗女骗至福建福州强迫从事卖淫,获得赃款5万余元;温某自2009年7月份先后将金某、栾某、李某(河北廊坊人,在哈市打工期间被拐卖)三人带至福建福州市强迫从事卖淫,获得赃款7万余元;白某于2010年3月份将魏某拐骗至福建强迫从事卖淫,获赃款3万余元。
http://heilongjiang.dbw.cn/system/2012/03/08/053732508.shtml
一,小孩的防范意识太差,二,犯罪分子太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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