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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急需建立 失能老人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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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6: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9日,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说:到201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5亿人,占总人口的13.7%,比上年末提高0.4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3亿人,占总人口的9.1%,比上年末增加0.25个百分点;到2013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2亿;到2015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2.21亿 ,占总人口的16%,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党和国家一直都非常重视老龄化问题,实施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高龄补贴、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举措,也取得了显著效果。但笔者更期待的是,政府还有没有针对失能老年人的保障制度?

  所谓失能老年人,就是那些电视看了就忘,或者根本看不懂;因为疾病、伤残、衰老而失去部分或全部自理能力,不能独立吃饭、穿衣、上厕所,甚至除了呼吸和咽食外,几乎一切都要依赖他人的老人。而2011年2月23日,我亲爱的母亲得了脑出血病,住院做完开颅手术后,原本能轻松做家务及接送孙女的母亲变成不能自理,成了一个失能老人。母亲住院一个月,花费13多万元,好在母亲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们兄弟姐妹4人各自出一些,再向亲朋借了一些,勉强应付了该笔医疗费。目前,母亲仍在乡下医院住院做康复治疗,日常由一个保姆护理,爸爸陪着。

  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统计,城市完全失能老年人中,有照料需求的占77.1%;农村完全失能老年人中,有照料需求的占61.8%。《2009年民政事业统计报告》显示,要找一家同意接收失能老人、普通工薪阶层又能承受的养老院真是不容易!近半养老机构不收失能老人,少数同意收又能提供专业护理的(养老院),每个月费用八九千块钱,一般家庭承担不起。

  目前,一些国家失能老人的养老护理制度已较为完善。如日本是一种“按需养老护理”,将需护理程度分成不能站立、不能步行、不能脱穿裤子、不能排便、不能用餐、不能吞咽食物、不能记忆等多个级别,并按照不同的级别提供登门访问、赴养老机构一日、短期入住、入住特别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福利院等不同类型的服务。而美国则对失能老年人政策倾斜:一方面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政府补贴,由其自主向社会购买日常护理服务;另一方面,由政府以政府采购的形式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社区服务,并提供公共设备、设施和器具的支持。

  建议政府把建立和完善失能老年人保障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查失能老年人的现状和需求,积极探寻解决之道。曾春光(广东 职员)

http://bjyouth.ynet.com/3.1/1203/03/684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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