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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济南日报:先诊疗后付费,让医院更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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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11: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2012年山东省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全省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将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方式,并逐步向市级医疗机构推广。另外,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增至3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增至240元,统筹区域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增至75%左右,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增至90%。(详见昨日本报3版)

  先诊疗后付费,就是人们常说的先看病后掏钱,这是公立医院公益回归体现。在以往,我们经常看到或听到,不少公立医院见死不救,见死“半”救——— 在救治病人的过程中,因病人一时凑不齐医药费而被停止救治,甚至赶出医院。这样的冷漠性事件频现,使人们意识到,不少公立医院已经沦为赤裸裸的谋利机构,缺乏应有的慈悲情怀、仁厚精神。

  一谈到先诊疗后付费,总有人担忧病人的诚信素养。比如,认为会有大量病人赖账,担心医院入不敷出。可事实证明,这种担心显得多余。调查显示,已经试行一年多的兖州市中医院,“居然”没有发生一起病人恶意欠费的案例。究其因,一是病人素养是值得信赖的;二是先诊疗后付费的背后,有坚实的制度保障,比如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既减轻了农民负担,也解除了医院的后顾之忧。这正如济南市历城区锦绣川卫生院院长李洪泉说,“现在报销比例很高,患者自己拿的钱很少,推行起来没什么难度。”“今年新农合报销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整个报销比例预计达到80%以上,即使有逃费的,医院也能保本。”换言之,由于个人要交的钱很少,病人何须欠费?

  当然,现行的先诊疗后付费并非完美无缺,对于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这一模式容易推行,而对于省级医院来说,推行起来则有难度。正如山东省城一家三级综合医院的相关负责人说,省级医院新农合报销比例低,且病人来源复杂,治疗难度也大,推行这一模式难度比较大。这就需要继续推动制度改良,提高省级医院新农合报销比例,尤其要提高对疑难杂病报销比例,同时,建立更可靠有效的信用制度,让病人不必也不敢当老赖。此外,既然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之后,病人和医院无需为医药费扯皮,那么医生就更应该积极为病人诊治,医院也应该增加对病人的呵护与关爱。

  先诊疗后付费并非新鲜事物。早在2010年,卫生部就发布《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改革医疗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其中重要一项就是“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当年5月,卫生部再次强调,将进一步要求在全国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有条件能够实施新型付费方式的省份和医院要尽快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基于此,应有更多的地方推行这一模式,同时不只小医院,大医院也应该推行这一模式,让病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卫生部部长陈竺说过,“(医疗)公益性不在于医院姓公还是姓民,而要看其是不是把医学宗旨当作医院的灵魂。”诚然,在医院、医生的词典里,不能有嫌贫爱富、看人下菜、见死不救等词汇,尊重生命,尊重病人,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这是破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之道。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7242521.html
这倒是一项利民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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