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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西风: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绝不能“浅尝辄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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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09: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风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之所以被称作“阳光法案”,一是它代表了廉政建设的先进性,二是它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民意。

  因此,我们审视南京市前天出台的“权力阳光运行行动计划”中,有关推进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试点这一举措,首先带着迎接的心态。

  在当前国情下,官员财产申报工作步履维艰,阻力重重。制度建设目前处于一种胶着状态:对这一制度本身的意义基本没有争议,但各地对推出试点的时机和具体实施范围,仍缺少共识。而且官员财产申报也面临着诸多客观困难,如财产构成的复杂性、核查手段不足、既得利益者的强烈抵触、法律配套跟不上等等。这就使得畏难者把这项深得民心的改革举措置于一旁。

  官员财产申报久久浮不出水面,是继续等“上层设计”这个尚方宝剑,还是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南京选择了后者。

  这个选择是有点“自讨苦吃”。官员财产申报是世界性的难题,在国内尤其缺乏成功经验,摸索中一旦出现闪失,推行者可能“瞎子点灯白费蜡”。这对求稳、怕事的主政官来说,是个不情愿的选项;官员财产申报是防止腐败发生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压缩权力寻租灰色空间的利器,既得利益者不可避免地带有抵触情绪。多次为官员财产申报求法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作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突破如此“官意”,没有一点“功成不在我任”的精神是不行的。

  正因为上述两个原因,一些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工作的地方,最终流于形式秀,轰轰烈烈开场,悄无声息了结。于是,出现了第三个“试点尴尬”:与其超前搞一个没有实效的财产申报,不如在现有制度下抓好程序性预防。这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地方奉为正统的反腐思路。琢磨着官员财产申报试点动议的,几成异类。

  在这样的现实情境里,突破原有职务考察规制,“为天下先”地推进中层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试点,南京无疑走在了全国前列。其实仔细想想,南京此举并非突然。今年以来,南京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已经震动世人。不在无人前行的大漠上留下足迹,何以标榜敢为天下先呢?

  但只强调一个“先”还不能够载入史册。虽然,我们“宁愿要不完美的申报试点,不要财产不公开的民意诟病”,但“不完美”不能成为“浅尝辄止”的挡箭牌。

  近几年来,从上面到下面,从京城到边疆,多个地方曾经都兴致勃勃地尝试官员财产申报。但结果怎么样?无疾而终者有之,面子工程者有之,徒有虚名者有之,型不对路者也有之。真正依靠这一试验把廉政建设水平提升上去,贪官污吏由此原形毕露的,鲜有耳闻。

  世界各国反腐经验表明,领导干部财产若不向公众公开,廉政监督将可能成为一句空话。如果财产申报制度比较完善,官员申报的财产无法隐匿,可以设想,这必然成为极具约束力的反腐机制。而我们一些地方所谓的官员财产申报,只是“向个别领导申报”“申报个别财产”“由个别部门查验”,体制内部不具透明度的自我约束,缺乏有效核查机制,排斥包括民意在内的社会监督,惩处不力,这样的财产申报制度,与其说是制度,不如说是“大度”。

  法律的跟进是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走完全程的关键。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官员不公开个人财产收入,眼下至少并未直接违法。这也是到目前为止官员财产申报囿于纪律制裁层面的主要原因。没有法律保障,官员财产申报不可能形成效率。墨西哥《信息公开法》通过后的第7天,1万名因未能及时申报财产的公务员受到处罚。韩国在1993年宣布实行《金融实名制》之后,1个月内包括韩国大法院法官在内的一大批高官先后辞职。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做的,是加快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的立法进程,使之早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之中。(快报评论员 西风)

http://news.sina.com.cn/pl/2012-02-24/080623984697.shtml

关键执行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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