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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国家文物局:所谓维修性拆除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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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00: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一些地方以“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等名目,拆毁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中国文物报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该发言人表示,所谓“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违背了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他说,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各类建设性活动和保护维修项目等,都必须严格遵循文物工作方针,依法报批。对于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理。(中国文物报)

连接:http://news.sina.com.cn/c/2012-02-16/235723945326.shtml
中国人就是聪明,什么希奇古怪的词汇都能发明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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