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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王石川:社会组织需要的是松绑,而非“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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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09: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31日,北京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起,本市7500多家社会组织的12万名专职工作人员,将拥有一套独立于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企业编制外的编制体系。社会组织纳入编制体系后,其人员编制和工资起薪等将由政府部门来核定。届时,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的工资将与社会组织“效益”、项目运行情况等相关联,并有望翻番。(2月1日《京华时报》)

曾有社会组织负责人感叹,“我们就像没娘的孩子”,做公益,却受到限制;拓展服务,却缺少必要的身份;好不容易得到资助,又难以进到自己账户。应该说,这一感叹颇有代表性,它是不少社会组织的集体哀伤。如今,北京拟将7500余家社会组织纳入编制体系,不仅发工资,还将在税收上给予减税优惠等等,这对社会组织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

将社会组织纳入编制,推行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剑之所向是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管理有其必要,这些年我国社会组织兴旺发达,但确实有一些害群之马,欺世盗名,惟利是图,通过管理予以规范,能够促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服务更有其必要,社会组织确实需要名分,需要减税,需要各类政策优惠等等。服务到位,社会组织才能更健康,行进更矫健。

不过,将社会组织纳入编制也引起了一些网友担忧,比如有网友称,“在民间组织管理问题上,政府部门首先要做的是退出而不是更深度介入。”“不要什么都统包统办,最后都变味了。”这些担忧并非毫无道理,一方面权力介入越深,社会组织受到的掣肘恐会越多,发展起来也许步履蹒跚;另一方面由政府发工资,对纳税人也是一个不少的负担,再说权力处处伸手,会不会陷入事事都想管、却又管不好的困境?

当前,对社会组织来讲,最需要的也许不是被“招安”,而是松绑。前不久,广东省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备受舆论好评,其要义在于,一是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二是积极推行“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这一改革,既打破了严厉的行政管制,也冲决了过度的行业垄断,给社会组织的登记开辟了宽敞的通道,为其成长扫平了最大障碍。这一改革,将社会组织置于“五自四无”的良好状态:自我发起、自选会长、自主会务、自筹经费、自聘人员,无行政业务主管单位、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级别、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很显然,“五自四无”将有力推动社会组织“野蛮”生长、枝繁叶茂。

有学者研究发现,在政治领域,目前我国的政府规模为世界第一,其中多有官僚体系膨胀所带来的诸多弊病。如果通过社会组织的发展,执行某些社会职能,不但比政府亲身去做有效率,更可以大大缩减政府的职能。由是观之,壮大社会组织,确实大有必要。应该看到,从民政部到一些地方政府,都意识到社会组织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也确实都在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加强规范尤其必要,但该不该将其纳入编制体系,如此一来会不会强化政府规模,加剧官僚体系膨胀?

社会组织被认为是政府职能在社会领域的“毛细血管”,可以成为政府管理的得力助手。既然是助手,政府不能放任自流,但又不能事无巨细地管,在管理、规范之余,更多的应是扶持和服务,果如此,社会组织将有力推动社会进步。
http://news.ifeng.com/opinion/po ... 02/12244681_0.shtml

社会管理太缺少创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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