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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中消协呼吁厂商配“全尺寸备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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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3: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01-27 02:28:33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核心提示:近日,中消协与重庆市消委会在“汽车备胎消费安全大家谈”上呼吁汽车生产商统一配备全尺寸、材质一致的备胎,真正让备胎做到“有备无患”。据了解,汽车备胎尺寸小一圈,材质与常用胎有很大差异,这一现象在很多家用汽车中存在,给驾驶埋下了安全隐患。

本报讯 汽车备胎尺寸小一圈,材质与常用胎有很大差异,这一现象在很多家用汽车中存在,给驾驶埋下了安全隐患。近日,中消协与重庆市消委会在“汽车备胎消费安全大家谈”上呼吁汽车生产商统一配备全尺寸、材质一致的备胎,真正让备胎做到“有备无患”。

经营者忽视介绍备胎配置

据中消协和重庆消委会对“家用汽车备胎配置及消费者认知”调查显示,经营者忽视向车主介绍备胎配置和使用的情况较普遍,22.1%被访者表示销售员没有详细介绍,50.9%的人未在说明书中看到备胎配置的说明。

同时,接近四成被访者称会暂时用备胎,但要等到有空时再去更换,更有两成消费者会一直使用备胎,直到用坏为止。

法律未明确规定备胎规格

据汽车行业专家介绍,目前对备胎在法律层面上没有明确规定。市场上汽车备胎有两种情况:一类是全尺寸轮胎,与原轮胎规格质量一致,可作正常轮胎使用;另一类是非全尺寸轮胎,这在市场上占有很大比例,其直径、宽度、规格、花纹、轮毂等均存在差异,不能作为正常轮胎使用,且时速一般不得超过80公里。

消费者紧急情况下不得已用备胎后,也应尽快维修更换,以免发生危险。

“备胎不宜遵循国际惯例”


中消协为此发出建议,备胎关系到汽车运行安全,相关部门应加快出台对备胎的配置规格标准,汽车经营者须履行告知义务,主动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备胎情况,尤其对与标准配置不一致的备胎使用方法,通过合同明示、说明书醒目提示,避免因不了解而误用或不当使用。

而对于厂商“汽车配置非全尺寸备胎是国际惯例”的说法,中消协建议应摒弃所谓的国际惯例,因为目前我国路况和汽车售后网点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差距,全尺寸备胎对中国消费者十分必要,应尊重中国的消费习惯和环境,统一配备与常用轮胎规格、材质一致的全尺寸备胎。

(本文来源:新京报 ) 责任编辑:NN070
http://news.163.com/12/0127/02/7OO8PQBV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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