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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鲁豫——镜头外的3种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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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 08: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始出处: 《好管家·Good Housekeeping》  


   从《艺苑风景线》到《鲁豫有约》,印象中的鲁豫冷静、机敏,还有点固执,凭着一手“说新闻”的绝活,终于有一天,用她的话说“不小心就成名了”。  

    在工作中,鲁豫喜欢与别人聊天。然而,在我们与鲁豫的约会中,她却不愿意聊天—聊自己。她会很小心地保护着自己的情感,那是一份在今生今世得以轮回的幸福。


婚姻表情:成熟的女人更知天命

  那天是个周末,天气预报说是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鲁豫向我们走来时,远远地就看见她在寒风中飞扬的头发。一走进屋,她就搓着手,直嚷天冷,开玩笑说在这样的天气里加班可是好多年没有经历过了,一定要让我们给加班费。一席话把众人逗笑了,屋里的气氛立刻流畅起来。

  对于北京冬天干燥的天气,鲁豫又爱又恨,但这全然不影响她将自己的新家安在这里,因为她传奇的轮回的爱情便发生在这里。

  鲁豫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前夫是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是某著名服装品牌的大中华区代理。对于这段感情,她不愿再提什么,只是觉得当缘分尽了的时候,他们便分开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鲁豫将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婚姻的挫折让人变得成熟。直到两年前的夏天,鲁豫到北京出差,有一天晚上,她的手机里传来了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是初恋的男友雷雷,他说:我在酒店大堂等你。

  鲁豫形容那一刻的感觉:既恍如隔世又感动不已。一切好像天注定一样,当年的感觉全部回来了。他们13岁相识,曾经谈过一场火热的恋爱。但是“年轻时不懂爱情”,两个人的个性都十分强烈。鲁豫比较细腻,总觉得需要一个特别能包容自己的男友,但雷雷当时也是一个十几岁的血气方刚的男孩子,自然免不了有些粗心,于是两人矛盾不断,直至分手。

  九年后再见面,两个人都觉得一切好像没有变化,他们只是几天没有见面的同学。两人又以恋人的身份去见双方的父母,父母也深感震动,为他们“沧海桑田”的缘分。


  对于现在的婚姻,鲁豫不愿多谈,或许是担心打扰了他们的幸福生活。“前一阵我看电影《诺丁山》里朱莉亚·罗伯茨说的那句话‘你不知道我说过的话第二天就会被存档了'',永远也不会消失了,这让我很有感触。我对自己要求得挺严的,保护自己多一点,随着越来越成熟,比以前也更小心一些。”

  或许一切都没有变化,但在鲁豫看来,这时她才更深地理解了什么叫做上帝的安排。二十岁时,人是不相信命运的,总觉得自己可以替自己做主,一切要靠自己去争取。后来才知道,原来一切早就在冥冥之中,都被上帝替你安排好了。

  对婚姻,鲁豫是个凭感觉的人,不会因为婚姻而改变自己,“我们既然在工作上已很累了,回到家还不放松,有什么意思。我认为双方相互包容很重要,我是那种小孩子脾气的人,有时候说不高兴就表现出来,结婚前两个人肯定很了解对方才会结婚的,所以也没必要有什么改变。我对形式也不十分看重,有没有婚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人在一起轻松愉快。”


工作表情:坚强的女人最美丽

  拍照时,鲁豫按照我们的“指示”,不断要摆出各种“秀姿”来。一番折腾下来,可把她累得够呛。大家都笑说平时只见她在节目中“摆弄”别人,现在成为被采访对象,感觉如何?

  鲁豫觉得采访别人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因为最大的益处是获得心态上的平和。她最深的感触是这个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什么事可以吓倒谁或难倒谁。许多人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今天不是好端端在从容地回忆过去吗?时间是个好东西,可以帮助我们抚平各种伤口,所以遇到难事的时候就会告诫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而女人也正是因为这些坚强而显得更加美丽。

  记得在做璩美凤那期节目时,许多人都认为这是一个棘手的采访。璩美凤受过伤,所以本能地对外界保持警惕。当鲁豫和她一起坐在直播间里时,鲁豫立刻感觉到璩美凤像一个刺猬一样,随时准备着保护自己。鲁豫没有退缩,她知道对于美凤,这时候任何虚伪的客套都是多余的。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扔出了一个接一个的尖锐提问。璩美凤也不示弱,一场事先就可以预测难度的采访,变成了两个人的斗智斗勇。最后,璩美凤才知道自己中了鲁豫的激将法,曝出了许多猛料。事后,她服气地对鲁豫说:“你是一个优秀的主持人。”


  主持了两年的《鲁豫有约》,鲁豫和100多个人聊他们的人生经历。最让她感动的是那些美丽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外表美丽内心坚强的女人更让我感动。不知道是不是在美丽的下面,那些坚强更显得勇敢,那些起伏的经历更让人感动、悲愤和不平。像章含之为爱而生,一生无悔的女人;像胡适的妻子梅志,在人面前永远微笑,关起门来嚎啕大哭的女人,总会让人感动。”


主妇表情:很少进厨房的妻子

  女人喜欢逛街,不但算不上缺点,甚至可以当成一件值得炫耀的事。鲁豫属于那种超级逛街迷。在她的新书中,提到有一次她去纽约停留了一个星期,一直在逛街,早晨起来吃些东西就开始,从商场刚开门一直逛到商场关门。

  鲁豫不但喜欢逛街,还总结出最佳逛街模式:一个人最好,想怎么看就怎么看,两个人也能容忍,可一定要兴趣、品位相同,三个人千万不要一起去,否则什么都买不成了。

  逛街是鲁豫的长项,可进厨房就不行了。她在厨房里能做的事只限于烧壶开水,其他什么都不会做。主要是她对煮饭做菜不感兴趣,如果有兴趣她相信自己会做得很好的。她和老公性情相近,只要不喜欢就不做。差不多每天他们都在外面吃饭,偶尔回爸妈家吃一次。

  鲁豫说自己对专业人士有一种崇敬的心理,无论是做什么行业的,比如说菲佣,在香港很多人都喜欢请菲佣,不仅便宜而且专业,上岗前都经过严格的培训,一个乱七八糟的家庭交给他们后,一切都变得有条有理。

  在香港时,鲁豫曾用过一段时间的菲佣。之所以找菲佣,最初也是慕名而去的。香港社会对于中产阶级的身份界定的一项标志就是有没有使用菲佣。鲁豫找的菲佣三十多岁。在此之前,鲁豫对家务完全没有概念。每次做节目前,家里便一番狂风暴雨般的扫荡,到处是翻阅后的资料报纸,乱七八糟的。鲁豫家的菲佣不懂中文,她本能地觉得,只要是纸上有字的,都是重要的东西不能随便扔。于是,鲁豫留下的任何有字的纸片,她都小心翼翼地保存着。后来,鲁豫和菲佣达成了一个不成文的习惯:只要是扔在地下的纸片,都是没有用的,尽管放心丢弃。

  鲁豫在北京请的是小时工,却很难找到满意的,有时她教保姆怎样做,按菲佣给她的一些专业知识教她们,学过之后很快被其他人家挖走了。现在她笑言自己成了培训小时工的了,于是便情不自禁地怀念起菲佣的好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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