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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加大问责“无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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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22: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观点新闻·于若洁(山西省晋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加大问责“无为”干部
《 光明日报 》( 2012年01月20日  02 版)
  本报讯(记者邢兆远、李建斌)“对一些‘太平官’、‘无为者’来说,虽不像‘贪官’那样直接吸食民脂民膏,但他们在其位却不谋其政,同样损害的是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山西省晋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于若洁在全市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大会上提出,在严查干部纪律“五不准”的同时,要针对懒、散、软、拖等突出问题,加大履职监督问责力度,让“庸官”、“太平官”、“无为者”脸上挂不住,“位子”坐不稳,“乌纱”戴不长。

  于若洁说,干部“无为”,贻害无穷。解决干部“无为”问题,一要树立治政从严的问责理念,切实在工作力度上下真功。强化“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理念,严格界定“无为”的具体情形,从严问责,有效问责。二要倡导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积极在成果运用上出实招。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充分运用问责成果,将问责处理与干部升降、调整交流、评先评优等切实挂钩,做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三要展示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在干部管理上动真情。一方面,对“无为”干部从严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另一方面,对被问责的干部循循善诱,促使其正确对待,知耻后勇,奋发图强。

http://epaper.gmw.cn/gmrb/html/2 ... 120_5-02.htm?div=-1
好像乱为比无为危害更大吧。干部本质上就是按照法律许可的条件下而为,说白了就应是该为时候为,不该为时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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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22: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歌书记或者什么长算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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