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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关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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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8 17: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相这个东西,真不是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圆不圆方不方

近日有媒体报道,南京市某政法委书记说,发生在4年前的彭宇案案情实际上是这样的:两人的确发生了相撞,有相关记录。但一审之前关键证据丢失,二审的时候彭宇又不承认,再加上媒体的压力,所以实际上彭宇赔了1万块,双方协议不得向任何媒体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马致远放弃了雅虎的独立董事,完全离开了雅虎董事会。

真相,给大众的永远只是一张脸。

关于第一件事情,是一件民事纠纷案件,案件也很简单,民事纠纷的处理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按照法律精神是疑罪从无。

在这件事情上,政法委书记说,刚开始报案的时候,双方都提到撞人,笔录的时候也是撞人。但因为搬迁,笔录丢失,致使被告不承认,导致案情离奇走向社会道德评判的角度。

真是如此吗?既然案件在一审结束之后就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那么公安机关肯定要调集各方面的证据。110电话是有录音的,这个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接警人员的笔录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为什么当时所有的证据都丢失?第二,这事情既然政法委书记说是被告的责任,那为什么二审草草收场,一审都已经可以根据推理判被告的罪,二审不正好乘此机会将推理坐实,也给社会大众一个交代?

在这里,政法委书记说的也许是真的,但同样没有证据佐证他的结论。那就是说,他说的也许是假的。他为什么要说假话,显然动机也是存在的。随着这件事情的发生,人们一旦对社会不信任感增加,就把责任推到这件事情上,推到那个逻辑推理上,推到这座城市和这群人身上。它就是道德底线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但也被奇怪的推理无情的砍断了。政法委书记想要重新找回人们的信心,或者说想要推脱一点责任,他只有将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相的真相说了出来。

我们无意要责怪什么,但真相,要有证据,不要乱说。

前段时间报道了杨致远参与了雅虎转让一事,引起股东们的反弹,以至于他与董事会交恶。这次他离开董事会真的像他说的那样,要离开董事会,再也不回来吗?也许,他的另外一个目的是,离开了董事会,再也没有了自己胳臂肘子向外拐的嫌疑,可以大干特干,最终通过和风投公司一起,购买雅虎股份,重新掌舵雅虎。他真的会那么轻而易举的离开自己的亲儿子吗?有歌词是这样的,我的爱永远不会消息,不会换个方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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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8 18: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事情绕弯子绕多了,就麻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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