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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华西都市报:两百多企业家落马的社会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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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06: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2/01-16/3608379.shtml

  日前,“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会”在京举行,根据去年媒体公开报道统计,全年有202位企业家落马,其中国企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88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111例。

  这组数字让人五味杂陈。一方面,一大批企业家在成为市场经济的领军者和弄潮儿后,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和就业机会,为民生提供着丰裕的物质产品和服务,应该受到社会尊重;另一方面,具体到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上升的现象,又颇值得从法制与市场双重角度去反思。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企业家犯罪和涉嫌犯罪,多缘于经济问题。据统计,2011年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平均每人为3380万元,较2010年平均957万元有巨幅飙升。有专家对企业家落马现象进行归纳认为,国企企业家的主要犯罪类型是贪腐,民营企业家多在融资问题上犯罪,前者是钱多,后者是没钱。

  基于这样一种景象,有法学专家认为“当前的法制环境对企业家来说风险很大”。事实上,所谓的法制风险,对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现代企业制度之下,规模以上企业多有法律顾问,如果说动辄贪腐过亿元的企业家不懂法,无异于讲笑话。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因经济问题落马,恐怕还是法制环境对一些企业家的规制和震慑力度不够。

  某种程度上,正是因为对国企企业家惩戒较轻,才会让国企领域内犯罪频繁。而更宽泛地看,相较于平民百姓,对所有企业家犯罪的量刑,是否也存在较轻的倾向,更值得关注。由于企业家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其中不乏个别企业家由此渐生“掌控一切”、“摆平一切”的傲慢想法,这是企业家频频落马的一个重要因素。

  揆诸市场环境,民企在获取资金、资源上远远比不上国企。由此,或将导致民企铤而走险,赌博一般地去争取资源和资金。同时,对于“钱多”国企的监督又显得不够,某些做大做强了的国企企业主,就难免试图逾越法律底线。

  企业家频频落马,事实上反映出目前法制环境与市场环境的诸多问题,表面上是企业家犯罪,而内里却是社会的隐痛。在市场经济向纵深层面发展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和完善法制环境,让企业能够健康成长,让企业家能够守法经营,是一个既关乎民生、又关乎社会的重要命题。(燕农)

企业和犯罪的结合已成为当代中国有组织犯罪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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