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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王纪平之子王汉清涉嫌犯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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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5 07: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王维维)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纪平因涉嫌贪污受贿面临牢狱之灾。昨日记者获悉,王纪平之子王汉清也已因涉嫌受贿罪被公诉至东城法院,同时被诉的还有王纪平之弟王亚平。

  2011年7月20日,王纪平因涉嫌贪污、受贿两宗罪名,被公诉至市一中院,检方指控其贪污1047万、受贿435万余元。同年11月28日,王纪平在市一中院公开受审时,媒体曝出其子王汉清也已被另案处理。

  从对王纪平的起诉书中,可以窥见其家人的一些犯案情节。该起诉书显示,2002年至2009年间,王纪平单独或伙同其亲属,利用担任市地税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单位及个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价值435万余元,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检方指控称,这435万余元除了部分是王纪平自己直接收受的,还有的是王纪平通过王汉清、王亚平等家属收受的。

  此外,王纪平还会以家人的名义主动向人索贿。王纪平与建筑公司女老板钟小春有金钱往来,二人相识十年直至王纪平落马,钟小春前后承接地税局4项工程。钟小春在接受调查时称,王纪平教她别总是用一个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投标,让她多找一些公司借壳竞标,王说“等我退休以后有什么困难一定会找你”。

  果然,王纪平退休半年后,以儿子开公司需要资金为名从钟小春处拿了50万元,还曾以照顾老婆需要钱为名找到钟小春获得一张20万元的银行卡。

  昨日记者了解到,东城法院已受理了检方对王汉清和王亚平的起诉,但目前该案处于中止审理状态。由于在王纪平的职务犯罪案中,王汉清与王亚平均被检方认定为从犯,故须待王纪平一案审理终结后,很多事实才可以认定,法院也才能据此审理王汉清与王亚平的案件,确定他们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作者:王维维
http://news.xinmin.cn/shehui/2012/01/05/13193457.html
家族式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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