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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shg

[【原创】] 撞人,还是扶人,终于明确真相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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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15: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好人越来越难做了。你还会做好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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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15: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nantong.gov.cn/art/2011/8/30/art_24_827381.html


“助人为乐司机蒙冤”风波平息
草率报警 做好事反被错怪 事实澄清 石老太托子谢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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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8-30 08:07:00 字体:[ 大 中 小 ]



  南通网讯 (记者管颢生)昨天下午,曾经报警指认施救者撞伤自己母亲的郝先生专程赶到南通汽车站,向汽运集团司机殷红彬送来一面锦旗:谢谢好人。至此,这场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的“助人为乐司机蒙冤”风波以双方误解尽释、握手言欢而落幕。
  8月26日中午,殷红彬驾驶班车从如皋市石庄镇出发前往市区。当天12点34分,大巴驶上张黄立交桥,他猛然发现有辆人力三轮车躺倒在地,下面还压着一位老太。没有丝毫犹豫,殷红彬立即靠边停车,和乘务员郁维贞一起将老太搀扶起来。见对方没有大碍,加上附近的村民闻讯赶来,他们便驱车离开现场。谁知,过了不久,两人就接到车队电话,询问他们刚才是否肇事逃逸。原来,老太的儿子郝先生听说母亲发生交通事故,在没有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就草率向警方报警,称汽运集团的班车撞人后逃逸。听到这个消息,殷红彬感到非常委屈,车内的乘客也愤愤不平:“师傅,别担心,我们都可以为你作证,你是去救人的,而不是撞人的。”殷红彬感动地说:“放心,车上有监控录像,它也能证明我的清白。”
  调阅录像后,飞鹤快客公司立即嘱咐两位当事人到石庄交警中队出示证据、澄清事实。当天下午,案情就水落石出:殷红彬根本没有撞到老人,而是发现事故后主动停车救人。负责处理这一案件的石庄交警中队警官朱海军表示,像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和做好人好事的行为应该大力提倡和鼓励。
  昨天下午3点多钟,郝先生终于见到了救助自己母亲的两位好心人。谈到此前的失当行为,他告诉记者,主要原因是情急之下误信了别人的一面之词。如今真相大白,他心中颇感内疚,更对这两位助人为乐的汽运职工充满深深敬意。
  几年前,江苏南京发生过一起蹊跷的“撞人案”:彭宇好心搀扶跌倒在地的老人,却反被咬定是他将人撞倒的。在监控录像的作证下,殷红彬和郁维贞有幸没有成为南通版的“彭宇”。
  舆论认为,殷红彬和郁维贞的最终“洗冤”,也和这座城市的文明积淀有关。当天的目击者、乘客张小兵等人表示,如果没有监控视频,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到有关部门去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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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19: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讹诈,应该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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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埃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8-30 20: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楼llyang于2011-08-30 19:38发表的 :
典型的讹诈,应该送进监狱
  這樣的事情太多了。中國許多人的天良全面坍塌,送不送監都無關緊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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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21: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敲诈勒索罪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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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09: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 少做好事了 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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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09: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老太太在法律上有没犯罪啊,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治罪,现在我是不敢去救人了,不是因为我道德有问题,是成本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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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 11: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开车、不骑车的时候,该扶的还是扶吧。

理由:
1.有神论者
2.良心过不去
3.没有特别情形,侵权是需要对方举证的。我既然没做,自然无证可举。
4.在有路人的时候,特别应该站出来。要知道众目睽睽之下无人援助的弱者,是对社会最大的伤害,再有么,有人见证咯,事后麻烦的几率小。
5.我在的城市,大街上到处都是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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