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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糖精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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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9: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糖精对人没有营养作用,而且危害性也还有争议,所以婴幼儿食品、病人食品和大量食用的主食(如馒头、发糕等)都不应该使用。《糖精的危害》由3721健康网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和链接。

  糖精是世界上使用得最广泛的人工甜味剂,它比蔗糖甜300~500倍,不能被人吸收利用,大部分原样从尿排出。1929年和1951年有人用含糖精的饲料喂养白鼠,分别喂养三代和两年,都没有发现什么毒性作用,白鼠的生长发育很正常。世界各国人民使用糖精已经几十年,还没有发现对人体毒害的再现。

  那么,糖精有致癌作用吗?

  这个问题是近十年来科学家们争论未决的悬案。有人用5%糖精掺入饲料饲养大鼠,发再本代与下一代大鼠子寄存癌与膀胱癌有增高的趋势,所以提出糖精有致癌作用。但也有人用2430毫克/公斤体重的剂量饲养大鼠半年,未发现癌症出现(请注意:如果拿人来比,那到相当于60公斤的人吃145.8克糖精这么大的剂量)。

  美国癌症学会认为如果大量食用糖精(相当于几百瓶汽水中的糖精含量)加上大量吸烟(每天两包以上),得癌症的危险性则会增加,但又认为这种增加可能是偶然性的。有人调查了食用糖精量最大,食用时间最长的糖尿病人,也不能证明糖精不必要类癌症(主要是膀胱癌)有什么关系。由于各方面的报告有极在的矛盾,所以至今也没有得聘用制个糖精是否致癌的结论。

  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都认为糖精是目前较安全的人工甜味剂。不过,为了慎重起见,还是规定了每天的用量不得超过 0~5毫克/公斤体重,饮食治疗中(指不能用用溏的病人)可以用到5~毫克/公斤休重。我国规定糖精可用于酱菜、调味酱汁、浓缩果汁、蜜饯、配制酒、冷饮、糕点、饼干、而包中,最大用量不得起过0.15克/公斤食品。由于糖精对人没有营养作用,而且危害性也还有争议,所以婴幼儿食品、病人食品和大量食用的主食(如馒头、发糕等)都不应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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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理由:认识食品添加剂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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