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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茶论道】] 书记应该好好学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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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16: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有一则新闻报道,武汉某处拆迁违法建筑,被拆迁人不满,驾车撞伤11名城管。于是武汉的书记、省的副书记某某人大笔一挥,写下十八个大字:抓紧救治伤员,依法严惩凶手,坚定不移拆违。(有没有加标点符号不知。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0-11-18/072321490914.shtml
这样故意撞人的违法行径固然令人愤慨,但一个市委书记凭什么能说要依法严惩凶手。所谓的凶手需不需要惩治、需不需要从严处罚,有没有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那需要检方提供证据,需要法律规定,最终由法院裁定的,一个市委书记,凭什么在证据还没有的情况下,凭什么在“凶手”还没有得到辩护的情况下,凭什么在还没有找到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凭什么不在法庭上就能够代替法官的职责,做出要严惩凶手的断论呢?
中国还是一个人治的社会,市委书记的这个断论,结果可能是只能严惩了。一个领导人不能为法制建设做点贡献,却频频要去破坏法制建设,却还自认为是合法的,这才是最让人担心的。
看来书记应该好好地去学点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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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20: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的签字一般都是这样的吧?再说了,法院就都是依法在办案?原来还是说胳膊拗不过大腿,现在连胳膊都不是吧,就一牙签、火柴棍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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