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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今日早报:治疯狂贪腐下手就得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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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08: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chinanews.com.cn/fz/2010/10-27/2616928.shtml

  治疯狂贪腐下手就得狠一点

  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原董事长李人志一方面称“之所以收了那么多钱,是因为自己没能管住自己”,另一方面又抱怨说,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及早对他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他就可能不会犯罪—— 受贿千万元,反怪组织没提醒?

  □本报评论员 高路  

  李人志“自己没能管住自己”是句实话,而怪组织没有及时提醒则完全是扯蛋,组织没有提醒吗?这一年一度,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小廉政反腐会议难道不是提醒?纪检部门查处的大大小小贪官难道不是提醒?受贿千万元,反怪组织没提醒,这跟受贿之后,反怪外界诱惑太多是一个道理,不值一辩。

  李人志台上反腐,台下贪腐,这一套很多贪官都会,比李人志玩得溜的人多得是。李人志虽然疯狂但并没有失去理智,这样的人,即使临死前也想拉个垫背的,自己是怎么一路贪过来的,他心里清楚得很。基本上能贪的都贪了,只要能想到的可以以权谋私的事,他都成功地变了现。那么李人志何以敢如此疯狂,纪检部门的廉政警示谈话真能起到制止的效果?显然,这是不现实的,如果教育能解决问题,那就不需要法律了,真正的原因恐怕还在于,既然在滥用权力的时候,监督没有及时发现;当他贪腐时,监督也没有发现,于是他十八般武艺全用上,越贪越多,直到有一天疯狂地掩饰不住。

  李的疯狂对应的恰恰是监督的无力。拿着国家给的一年40万元的高薪,却连500元这样的小钱也贪,而且一贪好几年,甚至发展到什么钱都敢贪的地步。而监督呢?却只能用悄无声息来形容。如果没有那封举报信,监督到底何时能现身也还是个未知数,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从这个角度说,李人志所称的“组织没有及时提醒”其实也有一定道理。

  对贪腐行为,显然,说说是不管用的,开大会开小会也是不管用的,李人志的“埋怨”倒是提醒我们,对官员廉政行为的监督应该日常化、格式化,或者说,要以看得见摸得着,有形的方式“提醒”官员,要以强有力的方式介入权力的运行,这才能有效地防止类似于李人志案的发生。从本案看,导致李人志落马的重要原因还在于有人举报。但是,不是每个知情者都会举报,也不是每一个举报人都知道内情的。到有人举报的时候,往往也正是贪腐行为已经非常严重的时候。其实,李人志虽然不收陌生人的钱,但他留下的贪腐线索并不少,比如,李人志推翻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集体决定,擅自指定中标单位,若非有巨大的利益驱动,他犯得着冒这个风险吗?

  当线索现身时,监督及时有效地跟进,权力才能在一个正常的轨道里运行。所幸的是,当地纪检部门及时堵住了这个漏洞,没有让影响扩大化。但是留给我们的教训依然足够深刻,日常的监督能不能再严厉一点,能不能再主动一点,发现贪腐线索的手段能不能再多一点,这考验着纪检部门的执行能力。

对官员廉政行为的监督应该日常化,惩处力度也必须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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