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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自带LV手袋入境被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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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5 22: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带LV手袋入境被立案处理
  皇岗海关提醒旅客莫违规携带名牌手袋入境

   大洋网讯(广州日报记者余琴 通讯员袁之胤、赵通、刘宏锋)“自己买自己用的东西,也要申报征税么?”24日下午,几名旅客经皇岗海关入境时,被关员查获其携带新购的LV手袋入境未申报,结果价值超限、被立案处理,旅客被查获时仍然疑惑不解。

  据了解,海关总署54号公告明确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HERMES、LV、CHANEL、GUCCI、PRADA……各种牌子的手袋都有,我们查到最贵的一个售价人民币7万多。”据悉,近年来旅客购买名牌手袋、名贵手表、金银珠宝等奢侈品带入境的情况明显增多,由于一些旅客对海关监管规定一知半解,导致违规情事屡有发生。

  皇岗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名牌手袋价格一般都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如购买入境需向海关申报,并办理征税等手续,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要承担法律责任。
http://news.dayoo.com/shenzhen/201010/25/73439_14283243.htm
富豪们出国必须要低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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