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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武汉出现“父贷子还”避房产新政 被指并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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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5 22: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sohu.com/20101025/n276392957.shtml

楼市新政使得贷款买房门槛提高。不过记者发现,江城一些市民借助“父贷子还”或“子贷父还”避开新政,而苦于无米下锅的银行也顺势推出“接力贷款”招徕顾客。

  “接力还贷”仍可贷三套房

  “自己名下房产已超过2套,能否以父母名义贷款买房?”昨日,记者以客户身份致电多家楼盘,对方均表示这种情况仍可办贷款,只是贷款年限做不到30年。

  光谷一家楼盘现场,一家银行顺势延长了老人可贷款的年限吸引客户,在其《住房按揭贷款简介》上写到,“男性申请房贷到期年龄可延长到70岁,女性到期年龄延长到65岁。更可子女接力贷款。”

  不仅可用父母名义买,还以孩子名义买。一家楼盘售楼人员表示,只要孩子年过18岁、有单独的户口,父母只用做担保,银行也可放款。

  如果父母或子女名下无房,不仅可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也不用上浮至1.1倍,自己还可再贷款买房,避开了三套房贷限制。而“接力还贷”又解决了父母或子女还贷能力不足的问题,使得一些市民趋之若鹜。

  记者了解到,眼下,避开新政“接力贷”有这两种形式,以老人的名义申请贷款,同时指定其某个子女作为唯一连带还款人还款。还款记录仅表现在合同人 (即父母)名下,不增加其子女购房及贷款记录。还有一种就是以父母或孩子的名义买房,以子女或父母作为还款担保。只要前者名下无房,均可按首套房处理,同样也不会增加真正想买房者的购房及贷款记录,一些银行也正式推出“接力贷”业务。

  业内人士称并不违规

  江城银行界一些人士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以谁的名义申请贷款就是谁的房产。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想获得房产也必须过户,此举并不违规。

  一家国有银行个贷部人士透露,该行推出“接力贷”已有五六年的时间。这位人士表示,办理接力贷,即使以父母名义贷款,父母也须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若父母年龄太大如63岁,该行仍规定可贷年限只有2年,“因每月还款太多,借此绕道也行不通。”

  记者了解到,目前以父母名义办理接力贷的,多数年龄在50-55岁且名下没有房产,在大部分银行贷款年限可达15-20年,在少数银行也能达到10-15年。

  不过,有专家认为这说明房产新政仍有漏洞。若一些炒房者处心积虑借此炒房,且人群壮大,仍可使新政效果打折扣。

国人对于抓政策的BUG真是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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