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314|回复: 0

[【社会视角】] 伦理视角看古夜郎国之争:争根本不在文化在商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18 10: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观目前古夜郎国的湘黔之争,其实在情理之中:其争根本不在文化,而在商业。毕竟,商业开发,资源为王。

  近日,一则湖南新晃斥资50亿打造“夜郎古国”的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的新闻,再次吸引了公众的眼球。

  借助历史,巧立名目,发展地方旅游产业的新闻屡见不鲜,而且大多夹杂着争论。远的不说,近的就有山东、安徽两省三地的“西门庆故里”、河南安阳出土的“曹操高陵”,以及李白故里、赵云故里之争等。“乱花渐欲迷人眼”,借历史名目开发文化旅游产业,在一片争议声中俨然显得居心叵测,大众对此有了本能的戒心甚至是成见。“夜郎古国”事件产生于这些背景之中,惹来非议,情理之中。

  但是,我们往往忘记了,在发展地方经济的过程中,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本身不是坏事,对此要理性区分,切忌一棍子打死。

  文化旅游产业,既是文化,又是商业,同时,也是重要社会行为,因此,对它的考量,应该着眼于一般伦理、文化伦理和商业伦理。

  一般伦理是考量文化旅游产业的首要标准。比如,诚信和道德,都是一般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曹操高陵”引发的争议,在于高陵本身是否造假;以西门庆为旗打造“名人故里”引发的争议,主要在于西门庆作为文学虚构人物,无论在《水浒》还是《金瓶梅》中,道德低下毋庸置疑,以此为品牌,的确无益于引导健康积极的社会风气。因此,确有争论的必要。

  相反,如果文化旅游产业并不违背一般伦理,争议只是缘于文化伦理与商业伦理之间的分歧,我们不妨宽容以对。湖南新晃打造“夜郎古国”的例子其实比较具有代表性。夜郎古国历史上现实存在,与道德伦理无涉。那么,利用“夜郎古国”这个广为人知的历史文化主题把相关资源整合包装,向外推广,从商业营销的角度来说,可谓合情合理。

  另一方面,关于新晃是否古夜郎属地,属于文化之辩。夜郎古国存在时间较短,且现在文献较少,难有定论。而新晃称“古夜郎县”,原已有之,并非空穴来风,据说费孝通先生亦誉“楚尾黔首夜郎根”。在此情况下,新晃抓住交通开发的历史机遇,不坐等文化考证的结果,率先以其为“卖点”,包装并进行商业营销,也无可厚非。

  由此反观目前古夜郎国的湘黔之争,其实在情理之中:其争根本不在文化,而在商业。毕竟,商业开发,资源为王。旅游文化资源也是稀有产品。对此,我们的建议是,合则两利,争则两伤,两地理应立足于更宏观的视野,珍惜已有资源,摒弃地域偏见,联合开发。

  文化旅游产业开发过程中潜在的文化伦理问题,还在于,相关的自然资源及文化资源,是否会在开发过程中遭致破坏。这也是大众对文化旅游开发的主要忧虑之一,需要相关部门在开发过程中时时加以监督。至于50亿的投资资金,是否经过了科学预算,这是与“夜郎古国”之争本身并不相干的另一个话题了。相关报道见本报A18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 刘志权

http://cul.sohu.com/20101018/n275873586.shtml
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并不一定都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地方政府都跟风而上,动辄斥资数十亿,这样只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0-7 06:44 , Processed in 0.168336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