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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东莞桑拿内幕作者被释放 警方办案程序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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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5 19: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莞桑拿内幕作者被释放 警方办案程序遭质疑
2010年09月30日08:13 来源:《潇湘晨报》


  湖南益阳出生的袁磊,因网络小说《在东莞》被广东东莞警方刑拘,罪名“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然而,广东省公安厅昨日(9月30日,下同)上午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表明,东莞警方从立案到刑拘犯罪嫌疑人袁磊,都一直没有审查认定这本小说为“淫秽物品”。“渭南书案”律师周泽痛批东莞警方“违反办案程序”。

  昨日上午10时许,袁磊妻子阮海梅来到东莞厚街公安分局,几名警察接待了她。警察只提到了涉案小说里面的几点内容,比如小说引用了网络上一首根据《北京欢迎你》改编的桑拿版《东莞欢迎你》的歌词。究竟是什么内容让警方认定小说为淫秽物品,阮海梅没有获得解答。“感觉警察也是奉令行事。”一直拖到下午1点才出来的阮海梅说。

  昨天上午,在新浪微博的“平安南粤”——“广东省公安厅网络问政平台,网络发言人互动平台”发布了一条关于袁磊案的微博,称“若涉案小说经审查后不能认定为淫秽物品,原立案单位也会依法撤销案件,并妥善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随后,网民民意出现强烈反弹,网民认为这说明东莞警方“抓错了”。中午时分,“平安南粤”删除这条微博,直到17点46分,“平安南粤”发布微博--“目前,警方正深入调查袁磊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一案,请各位关注此案的网友耐心等候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发布的信息。”已经没有了任何实质内容。

  “渭南书案”的律师周泽称,广东省公安厅发布的信息表明,东莞警方根本没有确认涉案小说是“淫秽物品”,就先立了案去抓人,这明显“违反办案程序”。周泽称,警方应该先确定涉嫌的犯罪事实,这是立案的前提。而现在东莞警方的所为表明,警察可以“先假定你有罪,把人刑拘后再确定证据”。

  记者刘洁

  本报截稿消息 昨晚近12时,本报记者获悉,袁磊已经被放出来,袁磊昨夜正在回家路上,袁磊的妻子阮海梅向记者证实此点。 记者耿红仁
(责任编辑:杨孟辰)



http://legal.people.com.cn/GB/12860849.html

疑罪从有,,举证责任倒置,中国特色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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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5 20: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统御司法的必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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