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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没有准生证的“小产权房”是否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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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5 09: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近日表示,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有参与小产权房课题研究的国土部人士预计,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采取“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大。李建勤也曾表示,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将采取“一案一处理”的方式。

小产权房就像没有准生证的孩子,虽然不合法,但其活生生地存在,也不好将其扼杀。行政者面临如下尴尬——如果逐步承认小产权房,将大大削弱卖地财政,地方政府征地并出让的“二道贩子”角色将面临极大挑战,农民大可以把土地直接卖给开发商;如果全面否定、乃至拆除小产权房,众多已购小产权房的民众不可能接受,强拆必然引发侵犯物权的质疑,倘若小产权房的房主因此流离失所,行政者难免会被道义与舆论的口水淹没。正是在行政者的犹疑与拖延中,正是在商品房价格如火箭般上窜中,小产权房成为了买不起商品房的群众的退而求其次之选,法不责众心态越发强烈。

说到底,小产权房的出现源于“同地不同价”。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归地方政府所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组织。但是,只有地方政府有权将土地用于商业项目,农村集体组织对土地的管理只限于农业用途与农民自住的宅基地。地方政府向农民低价征地再高价出让给地产商,实际是在剥夺农民的土地增值权。农民兴建小产权房并出售,则是对不合理的法律的抗争,是在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和商品房供应的垄断,农民也可以从小产权房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小产权房与普通商品房差价之巨大,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土地出让金与繁多的地产税费的惊人。在土地财政令官员满面笑容的背后,是广大“依法购房者”的血汗与辛酸,是失地农民的权益严重受损。野蛮的市场化与疯狂的资本投机,行政考核的唯GDP是举与政府保障责任的严重缺位,已将楼市变为腥风血雨的屠宰场。

楼市的变态还在于,被地产大鳄与地产腐败痛宰之后,购房者如果选择在更高的楼市价位卖房,其角色又会转变为宰人者。在这种暴利循环之下,投机性购房与囤房将正常的社会生产价值远远抛在身后。如果地方政府真的有“让利于民”的情怀,为何不在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费环节高抬贵手?地产调控不仅要“调教”开发商与投机者,行政者自身也应当有所表率。如果行政者一心想着卖地收益,光指望地产商与投机者“慈悲心肠”,那不是太天真了吗?如果普通商品房不是天价,百姓怎么会冒险买小产权房?
http://news.ifeng.com/opinion/ec ... /04/2700131_0.shtml

取消小产权房,那些买不起商品房的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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