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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逢堵即放行 不应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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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17: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锐言  

  上海市公路管理部门表示,高速公路出口待交费车辆排队平均超过400米时,将及时采用定额统一票据收费或对部分车道交替免费收卡放行等措施,提高道口通行速度。(《东方早报》9月29日)

  这意味着,在节日期间如果堵车比较严重即免费放行。美中不足的是,制度善意释放得还不够完美。

  个人觉得,相关方面在理念上可能还比较矛盾。一方面,想到堵车者的心情;另一方面,又不肯放弃嘴边的蛋糕,于是一边在传递善意,一边又在“犹抱琵琶”。比如排队车辆超过400米才考虑免费放行。400米排下来,该堵下多少车?

  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话:“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既然相关方面想要传递善意,那就不妨把善意传递到位,直接明确“堵车即放行”,特别是节日期间“逢堵必放”。

  过去,堵车大多发生在“城墙内”,而现在堵车却延及到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过收费路,缴纳“过路钱”,其实就与高速方面建立了合同关系。不应该车辆缴纳了费用,却享受不到应有的高速服务。

  高速路不仅有着市场性,还有着浓浓的公益性。可以说,每一条高速路从规划到开工到通车,都是穿着重大民生成果的马甲出现的。这一属性决定了高速公路必须兼顾到民生利益。这些年来“节堵”,俨然已成惯例。

  珠海市日前也出台工作方案,规定“两节”期间进出珠海市的各收费通道,收费站开足全部收费通道后,收费处仍出现车辆严重堵塞达平均200米以上的,实施间歇性免费放行。我觉得,最起码在节日期间,高速路应该保证做到“逢堵必放”。          (乔杉)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0-09/30/content_1145252.htm
停留在口头上的恩惠何用之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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