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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广东枪杀交警案犯胡益华今日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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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9 09: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胡益华(资料图)
核心提示:29日,枪杀2名广东交警的胡益华因故意杀人罪将被执行死刑。此前,胡益华因抢劫并杀害包括两名交警在内的4人,于8月10日被揭阳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大洋网-信息时报9月29日报道 记者昨天获悉,经广东省高院复核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胡益华因犯故意杀人罪将于今日被执行死刑。胡益华因抢劫并杀害包括两名交警在内的4人,于8月10日被揭阳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揭阳市中院审理查明,今年7月2日下午,胡益华携带一支手枪、两副手铐,在浙江省义乌市抢劫并杀害了被害人朱胜伟、王智阳。后驾驶抢劫来的轿车前往广州销赃。7月5日22时许,胡益华驾车行至深汕高速公路惠来服务区北区停车休息,害怕罪行被发现,又枪杀了前来检查盘问的执勤交警周喜来、黄伟江。7月8日,公安机关将胡益华抓获。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胡益华在法定期间内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揭阳中院依法报送广东高院核准。广东高院认为,揭阳中院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同意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益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胡益华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五万元的原审判决。
http://news.163.com/10/0929/02/6HNFDBFC00011229.html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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