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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先补偿后拆迁,网民为何“重复投不信任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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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13: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专家研讨座谈会上,有专家建议先补偿屋主后拆迁、公共和商业利益分开、并且确定争议解决机制等。

  截至9月25日,新京报网针对网友投票《你看好“先补偿后拆迁”吗?》中,91%的网友选择“不认同,只要被拆迁人拒绝,再理想的补偿都不能成为强逼人民搬离家园的理由”;7%网友选择“不看好,被拆迁人和政府或开发商谈判时,必然处于弱势,补偿不会理想”;而只有1%网友选择“认同,只要先让被拆迁人得到补偿,民众应为发展让路”。针对调查的第二个问题“‘公共和商业利益分开’以减少暴力拆迁的发生,你怎么看?”,97%网友选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政府有GDP指标压力,一定会钻漏洞的”,而只有2%网友选择“这是好的开始,减少官商勾结,避免当官的成为开发商的开路先锋”。

  立法向来都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上策,白纸黑字的法规可坐收一劳永逸之效。然而,拆迁问题不仅仅是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从网友们的意见分布情况来看,很明显呈舆论学上所谓的“J型分布”,即大多数人的意见一致。理论上来说,这原本对国家决策者来说最好办,但是直肠直肚的民意往往正与既得利益者们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是相互冲突的。

  如果细心观察,不难发现这次投票中有网友重复投票的嫌疑,不过这种“水分”其实正好符合了舆论学上的“舆论强度”理论。当拆迁问题一次一次闹出人命,每一次出状况都让人看得头皮发麻,对公权力向手无寸铁的人民伸出暴力之手感到义愤填膺,无怪乎有网友愿意花费这个耐性重复投票,强烈表达其意见。这个投票结果,证明人们的基本权利意识已经高涨,并且对某些官员漠视法律的态度已经从感到愤怒变成麻木。政府这次欲对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立法,证明了政府解决这个社会锥心之痛的决心,可是政府在重视民意之余,也别忘记深刻检视自身的“GDP主义”思考本位,如此,或能真正拿出决心与魄力来解决这个牵涉无数既得利益者的“社会、经济与政治毒瘤”。

                  □ 编辑 申志民 实习生黄义杰


原址:http://news.bjnews.com.cn/news/2010/0926/92421.shtml
“强逼人民搬离家园”,“公权力向手无寸铁的人民伸出暴力之手”——都是事实的描述而观点的表达。(文中红字为转者编辑)

         事实即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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