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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土地储备机构须与下属开发机构限期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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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08: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163.com/10/0915/01/6GJ8EDJ400014AED.html

国土资源部近日通知明确,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从今年到明年底,国土资源系统将开展土地与矿业权交易市场、整纪纠风两个专项整治以及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专项行动。通知表示,“两整治一改革”的目标将细化为开展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等4个方面共19项任务。

通知明确,今年以内要完成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并进行总结、分析、报告,完成对现有审批事项的梳理并制定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

通知对“两整治一改革”的各项任务确定了完成时限。其中9月底前,土地利用管理司要提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矿产开发管理司要提出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10月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治理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工作情况检查。明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制定并公开年度职能转变的具体工作目标,对大额资金管理、重大专项资金实施等实行在线全程监管。



政府进行土地一级市场开发,混淆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造成了与民争利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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