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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人民法院报:取消“O牌”易 取消特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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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08: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chinanews.com.cn/fz/2010/09-10/2525705.shtml

  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宣布取消“O”字车牌。河南“豫O”号牌全部换成民牌、陕西年底前取消“陕O”号牌、青海公安实行“青O”号牌社会化、湖北谁再批“鄂O”车牌处分谁,洛阳、上海、北京、重庆等地都早已取消“O牌”。(9月9日《台州晚报》)


  说到“O牌”车,特别是各地纷纷采取措施,下达“还俗”民牌指令,但却从未对外公布过发放了多少这一特殊车牌,使用的对象是谁?“O牌”的产出,当时我国正趋于市场经济初期,经济体制改革初战告捷阶段,可公安机关内部和相关政府机关等非警务车辆猛增,若上警用牌明显不妥当,违犯规定,若上民用车牌觉得没“面子”,怎么办呢?只好打起“擦边球”,非警用非民用的特殊“O牌”车,就这样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O牌”车的出现,本身就是强调个人的身份特殊,加之放号把关不严,使用对象范围扩大,有的领导家属、驻军企业和个别人士都有可能拿到“O牌”。更有甚者,一些“特权车”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交通秩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诟病。

  事实上,拥有“O牌”车,就好像拥有一定的特权。这不仅违背了党和政府一直强调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更不利于党群、干群、警民关系的和谐建设,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而且违背了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损害了党政机关的自身形象和警方的公信力。尽管各地早已取消,或者正在取消“O牌”,只要简单地下道禁令,就能解决这个问题,限期敦促“O牌”还俗,全部换成民牌,否则,一律将被扣留,但谁都心知肚明,取消“O牌”容易而取消特权难。即便是“O牌”彻底淡出国人的视线,也未必就是取消了特权。

  美中不足的是,取消表面上的“O牌”车,也许并不难,但它背后许多深层次的特权问题,可能难以根除。比如,客观存在的警车民用、公车私用、执法执罚不公等现象,都带有一定的潜在性、普遍性,这就有理由提醒决策机关,取消“O牌”关键是取消特权,要在取消特权、政治文明上下工夫。这样,既考验了政府的执政智慧,又体现了阳光公正的社会制度,从而形成和谐平等的人际关系,有力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 李仙正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城东派出所)

不管怎么说,取消“O”字车牌还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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