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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药监局:霸王2款洗发水没批号虚假宣传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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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19: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09月09日 17:53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9日电 (记者贾玥) 霸王洗发水涉嫌虚假宣传被责令整改。日前,国家药监局通报了霸王(广州)有限公司2款产品虚假宣传查处情况。经查,该公司生产的“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2款产品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其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坚固发根、韧发防落、专为男士油性头屑头痒及易掉发质研制”等字样,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

国家药监局表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就有关问题约见霸王方面负责人,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警告,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包括改正现有成品及包装材料。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其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中,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使用易与功能或疗效混淆的描述和术语,不得有扩大宣传。

“霸王洗发水”近段时间一直为舆论所关注。今年7月,某香港媒体曝出霸王洗发水旗下洗发产品均含有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二恶烷,霸王方面随后发表声明称所含二恶烷远低于世界安全指引,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影响。国家药监局于当月晚些时候发布对于该品牌洗发水的抽检结果,显示“抽检样品中二噁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随后公布其样品中二噁烷的最高含量为6.4ppm。药监局方面表示,日常消费品中(食品和药品除外),二噁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过100ppm时,在毒理学上可以接受。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09/09/2475390_0.shtml

虚假宣传有悖企业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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