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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深圳将开始第7次海外引才 全球设引才中心抢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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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1 10: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外人才引进中心”将承担4项职责:引进海外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来深工作或创业,组织海外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来深考察,并协助深圳在海外当地举办人才引进等推介活动;与海外当地华人组织、中国驻外机构、留学人员团体等有关机构建立联系,宣传深圳市最新人才政策,发布深圳市海外人才需求信息;建立海外当地创新创业人才数据库;定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引才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并接受绩效考核和审计。


  为确保资金不被滥用,《办法》还规定,申请奖励资金,须提交人才(团队)引进过程报告、人才(团队)业绩证明,创新人才还需提交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评价报告和工作合同,创业人才还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工商注册信息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及科研项目或成果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支付奖励资金。其中,成功引进海外创新人才的在其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并履约6个月后支付,成功引进海外创业人才(团队)的在其创业项目实施6个月后支付。

  “孔雀东南飞”优势不再明显的深圳,决定将引才触角延伸到海外,网罗国际高端人才。为拓宽海外引才渠道,建立长效引才机制,深圳将在海外设立“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中心”,直接到“硅谷”等海外人才高地抢夺人才。

  挂靠企事业单位海外机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正式发布《深圳市设立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设立海外引才中心并不是直接在海外成立机构、派驻人员,而是采取“挂靠”的形式,依托国内企事业单位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设立的实体机构或当地社会团体,共同设立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机构,并加挂“深圳(地区名)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中心”牌子,以此作为深圳在海外招揽人才的“前沿阵地”。

  成功引才将予以奖励

  为鼓励各海外引才中心发挥“桥头堡”的作用,网罗国际高端人才,《办法》规定:设立海外人才引进中心的单位日常工作经费可向深圳市政府申请资助。各中心成功引进海外创新人才到深圳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深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或成功引进海外创业人才(团队)到深圳创业,其所带项目落户深圳的,可向深圳市政府申请奖励。

  首个引才中心9月挂牌

  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深圳第一个在海外设立的“引才中心”已尘埃落定,即依托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设立的“深圳(硅谷)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中心”,这也是深圳上周启动的十大自主创新项目之一。

  清华大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该中心将于9月18日在硅谷正式挂牌成立。经过半年多的筹备,目前引才工作已全面铺开,已为深圳成功引入5个创业团队,例如留美多年的杨大力博士目前已带领其创业团队成功进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成立射频技术实验室,并获得额度为500万元的科研资金。

  此外,据记者了解,为招揽国际高端人才,深圳将在9月初,由市领导亲自带队前往美国旧金山、洛杉矶和日本东京举办海外招聘会,这是深圳继1992年、1999年、2001年、2003年、2004年、2008年之后第7次海外招聘活动。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cn/lxsh/2010/08-31/2501671.shtml
评论:支持深圳,发达地区的人才引进应放眼世界。鄙视某些大城市从内地引进人才,这只会加剧国内落后地区的人才缺口,不利于国家的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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