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修正案于南北战争结束之后通过,此修正案的初衷,主要是防止战后南方各州奴隶制卷土而来。(第十四修正案也涉及州权与联邦权之争,此处略去。)1857年,在被称为美国最高法院史上黑暗的一页,著名的的\"斯科特 Vs 桑福特\"案件中,最高法院居然判决“奴隶不是美国公民”。此判决自然引起强烈的批评甚至引发信任危机。直到第十四修正案通过以后,在美国出生的黑人才开始有合法身份,获得公民权。
美国的属地原则在今天导致巨大争议,主要还是非法移民问题引起。根据第十四修正案,凡是在美国是出生的子女都都能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但是以往的判例并没有涉及非法移民子女的情况。(1889年,高法裁决著名的合众国 Vs 黄金德案。黄金德出生时,其父母已经合法居住)。因此欲修宪者认为,非法移民子女在美国出生能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是对宪法的误读。根据皮尤中心的报告,目前在美国出生而获得公民身份的非法移民子女,在2008年就已经达到380万,这些孩子有三分之二生活在贫穷之中。欲修宪者认为,这些人将使美国的教育、福利资源背上重负,而且未来的依亲移民,会有更多的移民涌进美国,实际上等同于变相鼓励非法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