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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男子手持仿真枪闹市抢走价值万元金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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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9: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去年底,一男子在汉口某百货公司佯装购物,持仿真枪打伤营业员,将一条价值近万元的金项链抢走,此案在武汉轰动一时。记者昨从江汉区法院获悉,该大胆劫匪李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经查,李某今年只有28岁,家住硚口区,中专文化程度,一直没有固定工作。2009年12月2日12时45分,李某来到在江汉区某百货公司一楼一珠宝专柜,称要购买金项链。营业员介绍后,李某选择了一条29.7克、价值9000余元的金项链提出试戴。谁知,营业员刚为他戴在脖子上,李某竟从身后掏出一把“枪”,朝该店员开了一枪。幸亏躲闪及时,“子弹”只打中了营业员的眉骨部分。当周围营业员从惊魂中回过神来,李某已戴着项链迅速逃离现场。所幸,李某手持的只是一把仿真枪,“子弹”只是钢珠子弹,威力并不大,店员并无大碍。

  为弄清嫌犯作案前后的行迹,警方调取了现场及周边的100多个城市安全防控系统监控探头的录像资料,迅速锁定了嫌犯的逃跑线路。同年12月4日,警方成功将李某抓捕归案,同时追回了商场被劫走的金项链,发还给受害人。

  今年4月,江汉区检察院向江汉区法院提起公诉,李某涉嫌犯抢劫罪受审。鉴于其归案后能主动交代罪行,且有悔罪表现,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记者赵雯 实习生吴红叶)

http://news.sina.com.cn/s/2010-08-21/054920944344.shtml

好好地去找工作不行吗?去做这种傻事,只有使自己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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