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41|回复: 0

[【其它】] 发改委:ATM手续费应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审慎调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29 07: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链接:http://money.163.com/10/0728/10/6CM3UN0O00252G50_2.html

理由:事关民生不可草率

网易财经7月28日讯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日,部分银行在个别地区提高同城跨行取款收费,不仅成为社会舆论的众矢之的,同时亦引发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今日明确表示,考虑到我国国情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商业银行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时,应当统筹兼顾,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

ATM跨行取款资费上调合规不合情

发改委方面表示,依据2003年银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但考虑到我国国情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商业银行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时,应当统筹兼顾,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从维护银行业长远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

在发改委标表态的前一天,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向网易财经指出,此次银行跨行取款收费标准上调,是市场调节下的结果;中国银行业协会相关领导亦表示,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成本情况确定ATM跨行取款收费水平,是合法合规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或加快出台

针对目前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不透明等乱象,前述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已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有关服务收费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范:一是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依据其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二是明确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于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部分服务实行免费;三是规范商业银行定价程序,要求商业银行制定或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合理测算各项服务成本支出,并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竞争状况、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并提前一段时间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主要媒体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告,必要时需书面或电话通知客户。新的《办法》还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价格投诉和争议处理、价格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负责人透露,依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据此,发改委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草稿)》进行完善,争取尽快出台,以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昨日在微博中表示,管制与垄断导致我国银行定价能力缺失。在最基础的存贷款业务上,由于利率管制,央行代替商业银行定价;在类似跨行取款等中间业务上,几大行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容易形成绑架消费者使其被服务的状况。

“有些小额存款人声称要转投中小银行,岂不知这正如大银行所愿,因为你原本就是它们漠视的低贡献客户”,郭田勇如是说。

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内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引起社会各方关注。就此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接受了相关采访。

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怎样看待部分商业银行调整跨行取款手续费这一问题?

答:我们高度关注部分商业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问题。我们认为,依据2003年银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但考虑到我国国情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商业银行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时,应当统筹兼顾,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从维护银行业长远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

问:针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现状,国家发展改革委下一步有何打算?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直重视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我们已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有关服务收费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范:一是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依据其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二是明确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于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部分服务实行免费。三是规范商业银行定价程序,要求商业银行制定或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合理测算各项服务成本支出,并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竞争状况、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并提前一段时间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主要媒体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告,必要时需书面或电话通知客户。新的《办法》还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价格投诉和争议处理、价格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问: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什么时候能出台?

答:《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 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据此,我们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草稿)》进行完善,争取尽快出台,以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海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9-28 12:17 , Processed in 0.091851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