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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打错门”事件受害者要求开除打人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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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3 14: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日报》消息 在湖北省委门前被武汉警员殴打致伤的陈玉莲21日表示,当地警方对打人警员“记过”的处理过轻,要求武汉警方开除打人的“害群之马”。对此,武汉警方未回应。20日,武昌公安分局在网上公布了对“打错门”事件中的3名民警的处理决定:对民警肖邦明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对民警郑志强、蒲全鸿给予记过处分。


  21日,在武汉中南医院综合住院部,气息微弱的陈玉莲仍插着氧气管,静静地躺在床上。从6月23日到现在,她已经在床上躺了近1个月。陈玉莲称,当天自己去省委大楼是为了找省政法委一位副书记,目的是向其咨询了解关于她的职称和待遇问题。陈玉莲介绍,自己是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退休医生,退休期间取得医院的正高职称,但随后的待遇却一直没有落实。对于其妹妹曾对媒体说,打人事件曝光后,市里领导曾找其丈夫谈过话,要求他“发扬风格,高风亮节,叫你夫人算了”一事,陈玉莲一口否定:“我丈夫没有回家对我这样说过。”(杜安娜) (本文来源:北方新报 )


原址:http://news.163.com/10/0723/10/6C97AJ3S00014AED.html

悲剧的延续……!
1.种种迹象表明,打人者并非“害群之马”,只处理他们等于掐去了“侦破线索”;
2.对于怎么处置打人者(包括行政上开除不开除),受害人只有申诉权没有裁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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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3 15: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上访者,莫非要被打得更惨。

无法无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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