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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本市水表多计费 居民告自来水公司或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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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12: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广新闻台

  各位听众:近日有媒体报道,上海大量水表超出使用年限,自来水计量存在短斤缺两问题。昨天起,市自来水公司和自来水表强制检定站接受市民预约,免费上门检测自来水表。如发现问题,可免费更换新水表。但市民提出,已经多付的水费谁来买单?请听报道:

  最早提出这一问题的原上海市人大代表蔡根生最近获得了自来水公司的赔偿:190多元,这相当于他半年来多交的水费:

  (实况:他们有规定,只规定三个月,我跟他讲,三个月实在太少了,两年至少要赔的。后来他给你6个月。)

  对于这个赔偿结果,蔡根生并不满意。而且他认为,自来水公司应该向全市的用户赔偿:

  (实况:老百姓如果说动一个手脚,水表上、气表上、电表上动动手脚,偷电、偷水、偷气啊,他们抓住了以后要重罚的,情节严重还要判刑的。他们明明知道现在水表上面是亏了老百姓了,为什么以前不采取行动呢?作为自来水公司,他们应该合法经营,不能够侵犯老百姓的利益。)

  昨天一天,市自来水表强制检定站接到80多位市民的检测申请,自来水服务热线962740也接到不少申请。很多市民认为,如果自家的水表检测下来的确短斤缺两,自来水公司应该赔偿他们以前多付的水费。

  记者就此咨询了多位律师,他们都支持居民的诉求,同时也指出,如果真的对簿公堂,居民很可能得不偿失。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斯伟江律师说:

  (实况:这个有道理,就是证据上很难证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嘛。因为打官司首先你要证明损失有多少,你怎么证明?然后你的律师费一般来说对方是不承担的。)

  也就是说,很可能居民打官司讨回的钱,还不够付律师费。

  而居民盗水一旦被发现,且时间无法计算的,一些地方的处罚标准是:盗水时间按不少于60天计算,并处以10倍以下罚款。

  另一方面,本市从2005年起对使用超过6年的旧水表进行更换,截至去年共更换51万只,只占全市民用水表总数的一小部分。对此,市水务局供水处负责人的解释是:

  (实况:我们水务局的法规也有一个规定,因为由于历史原因,一下子更换水表来不及的,允许可以再做一次现场鉴定,延期使用。)

  根据《上海市供水调度、水质、贸易计量管理规定》,居民水表应当用满5年鉴定一次,如果鉴定合格,可再用5年。全市的水表检测都由市水表强制检定站负责,检定站目前仅有10名技术人员。如果按上海民用自来水用户500万计算,如果每隔5年检测一次,每名技术员每天要上门检测水表270只。

  以上由东广记者赵颖文报道。

http://sh.sina.com.cn/news/s/2010-07-15/0816148575.html

谁来约束,这就是垄断行业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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