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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时代周报:高危职业 基层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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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13: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代周报6月24日讯(记者 王楠杰)有专家认为,继煤矿工人、国土局长之后,法官正成为最新的“高危职业”。
  法官的“高危”不但来自外部伤害,也来自超额的工作量和巨大的心理压力。目前全国80%的案件都由基层法院处理,而近年来诉讼费用和门槛的降低,也使大量的纠纷涌入基层法院,基本上每位法官都有超额的工作量。

  6月8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法院准备执行一起买卖贷款纠纷案时,被执行人突然从楼上连续泼下硫酸,致使包括该法院院长在内的2名法官重伤。6月9日,湖北省云梦县一房地产商因欠债不还,被当地法院强制拍卖土地,一执行法官遭遇房地产商的拘禁殴打。

  有专家认为,继煤矿工人、国土局长之后,法官正成为最新的“高危职业”。基层法官怎么了?

  渐成高危职业

  “最近这一连串事情之后,我们法院在保卫力量上也有所增加。”梁小龙(化名)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作为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庭法官,在过往的日子里,梁小龙曾认为“再没有比法官更安全的职业”。但当系列事件发生后,他觉得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具有安全感,“现在每天上班出门前,老婆都会加多一句‘注意安全’。”

  无独有偶,像梁小龙一样,还有其他人察觉到法官这个职业所具有的“高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法官正在成为一种高危职业,基层法官更容易成为发泄对象受到侵害。

  “法官人身受侵害事件大量集中于民事纠纷,特别是离婚、赡养案件中的当事人,往往情绪处于极度不稳定状态,法官更容易成为发泄对象。”陈卫东说。

  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则认为,法官职业风险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量矛盾纠纷未经必要的过滤就直接涌入法院,“由于案多人少,法院只能穷于应付,案件审理质量很难提高,客观上容易出现一些失误。而公众对法院的期望值很高,这就很容易使矛盾激化。”

  作为调整当事人间利益分配的角色,法官尤其是基层法官,往往难以让人“皆大欢喜”。而随着当事人对法院解决矛盾纠纷的期望值越高,在判决后所引致的心理落差可能也会越大。一旦审判结果与自身预期不一致,当事人便迁怒于法官,甚至会出现上访、缠诉等现象。有的办案法官还受到人身攻击、辱骂、恐吓、诬告、诽谤等。

  韶关某县法院执行庭法官朱德强(化名)回忆,曾有一次外出执行案件,刚把房屋查封,就遭到被执行人带来的几十个人围堵。

  “当事人对判决不满,打电话到法庭来威胁办案人员,这是常有的。而暴力抗法也并不鲜见,但基本还是在可控范围的。”朱德强比较纳闷为什么短短几天内会同时出现好几起性质恶劣的同类事件。

  据媒体报道,在堪称“全中国最忙”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每天至少开四五个庭,此外还必须马不停蹄地审判、调解、接访。由于工作量太大,甚至每年都有女法官因为太累而流产。

  案多人少之困

  在法官威严庄重的外表背后,是工作压力大、风险高和工资低的窘迫。而“案多人少”,工作量超额几乎成为每一位基层法官的共识。

  有资料表明,全国各级法院在人员编制没有增加甚至是略有减少的情况下,受理的案件数量每年大幅度增加,案件审理难度增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

  “平时的工作是很高强度的,案件特别多,加班是常事,最主要的是人手不够。”在接受采访时,朱德强的办公电话几乎就没有停歇过。

  朱德强每年平均要审两百多个案件,年结案数也达到一百多个—这是基层法官的常态。据他介绍,法院将结案率纳入法官个人考核当中,每年分两次结案。所以不得不经常加班加点去处理案件。基层法院的工作不仅要接受当地人大、党委的考核,同时还要接受上级法院的考核。责任追究、末位淘汰、竞争上岗、离岗培训等等制度,有形无形地约束着法官的一举一动。

  绝大多数法官在办案和工作中超负荷运转,其结果直接对法官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消极影响,对法官的心理造成了压力。一份来自河南省罗山县2009年的健康检查结果显示,35名法官健康状况处于亚健康的达26名,占一线法官的74%。

  “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加班到晚上10点是常有的事。回到家,扑通,就趴在床上起不来了。”在梁小龙看来,超负荷的工作状态还会导致法官没有时间“充电”,从而在审理涉及新情况、新问题案件时会力不从心。

  高强度伏案工作却又很难与待遇成正比,在公务员序列中,法官相对于公安、检察机关等其他政法部门人员,政治和经济待遇都较低。

  “我们也是俗人百姓,同样也有很多家庭和社会问题得面对,但这个职业很难带来让人放心的保障。”在接受采访时,梁小龙表示了无奈。作为对比,他有大学同学自己开了律师事务所,收入跟他“早就天壤之别了”。

  让法官们更加心寒的是,民间舆论对于他们职业的态度看法并不友好。

  几起针对基层法官的极端暴力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出现了部分欢呼之声,甚至把施害者称为“英雄”。据《东方法眼》网站调查,95%的网友认为导致这些事件的原因是法院自身在司法过程中存在不公。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告诉时代周报,这种现象反映出民众对于法院及司法判决缺乏内心的服从和尊重,而认定“司法不公”,也影响并导致人们的情绪性宣泄。

  “有些人不请律师,看到判决出来后的结果不合他们意思,哪怕再合乎法律,都会到法院去找法官吵。这种情况除了安抚他们情绪之外,没有太多办法。”梁小龙则认为国民法律意识不高是导致暴力对准执法者的主因。

  亟待专业化

  6月10日,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座谈会在沈阳召开。

  时值系列针对法院的伤害法官的恶性案件发生,这次会议的召开也吸引了众多目光—司法改革是否已迫在眉睫?

  “盲目迁就当事人和群众,走大众化的司法路线,不仅破坏了司法的权威,反而还会引发更多的群众通过闹事达到自己的目的,酿成更多的破坏社会稳定的事件。”葛洪义向记者指出,不能为了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满意度,就犹豫要不要坚守法律的基本规定。这样只能是“深入部分群众”,必然破坏司法中立原则,从而无法保证司法公正。

  而这样的“思想顾虑”,反过来讲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司法改革,甚至是起着阻碍作用。

  “为了追求胜败皆服,各级人民法院都加大了调解力度,个别省份甚至提出民事案件100%要调解。”著名法学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分析,“有的地方法院,干脆把让人民群众满意变成让人民代表满意,这些情况在全国不同程度地存在。”

  朱德强也感觉到近些年来,下级法院似乎越来越“不知道应该如何办案”,“以前读书学法律的时候,总说法律无情。但现在,基层法院受地方利益掣肘太多,法官判案受太多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撰文称,当前,司法改革并没有被置于最重要的国家战略的位置上。司法改革的思路与策略,被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所裹挟,重点落在如何平息当下动荡的社会矛盾,而不是长治久安的战略,如何建设司法威信这一核心问题被忽略。

  杭州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也同意这个观点,他认为法官的任务必须单一—就是判案,对事实对法律负责。“所谓的维稳之类的工作与他无关,这是行政系统的工作。”

  “基层司法机关缺乏自己的权威性,也就是说没有依法办事。”葛洪义告诉记者,“出现系列伤害法官的事件,很重要的原因是法官的角色认识上出现混乱。法官是裁判纠纷的,不能在行为上‘捞过界’。”

  “正义女神只能是蒙上双眼来作判决,假如睁开眼睛,必然兼顾太多利益得失,那将会丧失公正。”葛洪义强调,司法改革不能走司法大众化的路线,而是要走司法专业化的路线。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充分考虑社会对司法改革的理解力和承受力,“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体制机制保障。”

  在王成看来,推进司法改革的同时,更需要配套的全方位的改革。而被称为“最后的防线”的法官,则需要通过立法来进一步保证法官的任职终身制。“你给予他们这么大的责任,也必须给予他们足够的保障。当然,权力越大,受到的监督也必须越大。凡是有构成犯罪或者违反社会道德行为的,肯定要剥夺他们法官的资格。”

  对于梁小龙来说,这位在岗位上待了近十年的法官最近开始有些动摇—他那位开律所的大学同学好几次邀请他过去。

  “过去吧,也当了那么多年法官,有些难舍。不过去吧,又觉得这个环境还不够理想……”他看着堆积在办公桌上高高的卷宗,欲言又止。


原址 :http://news.scut.edu.cn/newsDetail.jsp?id=95320
成为“高危职业”了,现状、外因谈了不少,自身的因素就显得不那么突出了。审案的前前后后中“捞过界”的事少吗?
公正在他们心目还残留了多少?
文章在这方面谈地少了点吧!

而要是相对幼儿园的保安(保安人员一般在所保卫的单位的编制之外)来说,应该不算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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