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218|回复: 0

[【社会视角】] 男子为获2千元好处费运输毒品9282克被判死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17 22: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06月17日17:41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海6月17日电(杨强 黄思盛 苏骅)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7日对一起特大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陆和林因运输毒品9282克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7月24日,被告人陆和林为得到2000元人民币的好处费,受一身份不明的“广东人”指使,从云南省玉溪市驾驶一辆白色帕萨特小轿车将毒品运往广东。7月25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陆和林驾车途经渝湛高速公路合浦往山口方向1219Km路段,在交警巡逻车靠近并鸣响警笛示意其接受检查时,迅速加大油门以160公里左右的时速逃窜,后在桂海高速公路至合浦县山口镇收费站时被民警拦截抓获,并从其驾驶的小轿车后备箱内查获毒品xxx102000粒,共重9282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和林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非法运输毒品xxx(甲基苯丙胺)达9282克,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后果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http://news.qq.com/a/20100617/001806.htm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0-5 13:30 , Processed in 0.080543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