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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拾荒女子捡两千现金交还失主 家庭月收入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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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7 00: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实习记者韩大鹏)前天下午3点左右,家住丰台区大红门和义东里一区的成先生在停车时将钱包遗失,钱包内除各类证件外,另有两千余元现金。靠拾荒维持生计的宋女士捡到钱包后主动送还,此行为感动邻楼多名住户。

  “一个拾荒的,捡到几千块钱后还能主动归还,这让我特别感动”。失主成先生称,前天下午3点,他为儿子庆生提早回家,由于衣服口袋较浅,停车泊位过程中,钱包从口袋中“窜”出。回到家后,成先生便将衣裤脱掉,自己始终未发现钱包已经遗失。半小时后,一名女士突然敲门,“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女的站门口,还以为是推销的”,成先生欲将门关上,但对方却称捡到了他的钱包,“开始我根本不信她说的话”,直至对方将钱包放在他的手上,成先生才对此前的行为感到愧疚,为表谢意,成先生打算给钱“意思下”,但遭到对方拒绝。

  事发后,为表感谢,成先生特意准备了谢礼来到宋女士家,但进门后却发现,屋内堆满了塑料瓶等废品,屋内几乎无处下脚,此情此景再次令成先生感动。回到家中后,成先生将经过告知同楼居民,居民们闻听此事无不表示敬佩。

  宋女士告诉记者,事发时,她正在晒晾衣物,看到停车位旁有一个黑色钱包,通过包内的身份证发现失主就住在不远处,她便按地址将钱包送还。她称,现在家里夫妻双双下岗,两人月收入仅600元左右,还需抚养智力残疾的孩子,压力很大,只能拾荒维持生计,“但这钱捡到也不能要”,宋女士认为,无论家里的生活多么贫寒,物归原主的道理不能改变,“这事我不后悔,再捡到的话,我还是会还给失主,哪怕坐车也要还给人家”。

http://news.sohu.com/20100616/n272828038.shtml
拾金不昧对一些人尤其是衣食无忧的人来说并不难,但对于这样一个生活贫困的人来说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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