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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山东省机关大楼内散烟敬烟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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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09: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是第23个“世界无烟日”(6月1日),山东省卫生厅机关提出,从即日起,在机关大楼内禁止吸烟和摆放烟具,如果主动散烟或者敬烟将受到相应批评或惩罚。
  山东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仲军介绍,全球烟民的三分之一在中国,约有3.5亿人。根据卫生部要求,到2010年,我省158个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7487家(占总数的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到2011年,我省14973个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实现禁烟目标。
  为起到带头作用,山东省卫生厅机关自今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起,参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全面开展创建无烟机关活动,计划2010年12月底达到相关要求。
  为此,省卫生厅成立创建了无烟厅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并出台了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卫生厅机关办公大楼内全面禁烟;每位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者给他人散烟、不接受他人敬烟;开展创建无烟处室奖、控烟先进个人及戒烟成功奖评选活动;职工在办公楼内吸烟或者摆放烟具,将根据次数进行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优资格等等。省卫生厅还设置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此外,卫生厅还将结合无烟日宣传活动,开展职工吸烟情况基线调查,为职工提供戒烟指导和戒烟咨询服务,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http://www.jfdaily.com/a/1115257.htm
要全面在公共场所禁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不吸烟,希望能从教育上入手,逐渐减少吸烟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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