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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温州瑞安一副局长醉酒驾车撞死人 昨天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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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7: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推荐理由:醉酒一样都要严罚
来源:http://news.zj.com/detail/1270318.shtml
    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陈某因醉酒驾车,撞死一名安徽籍打工青年。昨天,陈某被洞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捕。

  今年5月17日下午2时45分,陈某驾驶着牌照号为浙CS0038的本田雅阁小轿车从洞头往瑞安方向行驶,途经洞头县海滨大道围垦堤坝东端路口时,因快速超车撞上了同车道正在推三轮板车的安徽籍青年闫某,随后陈某的车子冲断了道路隔离栏,并穿越逆向车道,一直冲出围垦堤坝,最后坠落在海边滩涂上,车子才终于停了下来。

  被撞的闫某脑浆迸裂,当场死亡。陈某的汽车面目全非,车身严重受损。不过陈某倒是安然无恙,从受损的车里爬了出来。

  说起这次的意外事故,陈某后悔万分。陈某此前是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副局长,前不久刚刚退二线。

  陈某是洞头人,不过在瑞安工作,此次来洞头已有十几天的光景了,因母亲生病,他开了车来照顾住院的母亲。事故发生的当天,也是陈某母亲出院的那天。当时车子出了故障,陈某就打电话叫来单位的修车师傅。修好车后,两人分别开着两辆车结伴回瑞安。在事故发生地段,陈某怕同行的修车师傅不认识路,就想超车给其带路,结果发生了意外。

  死者闫某是安徽阜阳人,今年才24岁,有一个刚满1周岁的女儿。

  经交警测试,陈某当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7.5mg/100ml,超过醉酒的酒精含量标准三倍之多。据陈某交代,那天中午他在堂妹家吃饭,因为兄妹二人已有两三年时间未见,那天特别开心,加上堂妹一家盛情邀请,就纵容自己多喝了几杯。陈某说,他平时酒量挺好的,能喝一斤白酒,事故发生的那天中午,他喝了六两左右的古井贡酒。

  据了解,陈某与死者闫某家属达成42.5万元的民事赔偿协议,目前陈某自己所承担的30多万元已经到位,剩下10多万元,保险公司正在履行中。

  袁寿省项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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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8: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国家出台相关规定,让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律不允许开车,毕竟领导级别的人,喝酒的机会要多些,难免出现酒后或醉酒驾车情况,这样就减少了领导醉酒驾车撞死人的负面新闻,这对保持领导形象是有好处的,而且国家培养一个干部很不容易,一次醉酒驾车就毁了一个领导,撞死了人,好像都是判死刑吧,这下惨了,国家损失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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