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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项俊波:创建农村金融普惠基金完善普惠农村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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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9: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卓尚进





  本报北京5月30日讯 记者卓尚进报道 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项俊波今天出席“中国农村金融发展高层论坛”并发表演讲时提出,当前我国应当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并结合本国国情,推动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创建新型农村金融普惠服务基金,以完善普惠农村金融体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项俊波提出,设立农村金融普惠服务基金,一方面可强制要求所有金融机构都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如1%缴纳费用,作为普惠服务基金的来源;另一方面,通过一定比例补贴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为低收入农民提供支付得起的正规金融服务,如在现有的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每建一个网点补贴40万元至50万元。
  他认为,建立这种农村金融普惠基金有可行性。从国外的经验看,这种专项基金源远流长,在18世纪20年代,爱尔兰和德国就建立了贷款基金和公共储蓄基金,向贫困的农户提供无抵押的小额贷款。目前面向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融资性基金比较普遍,比如美国有农业信贷基金,欧盟有共同农业政策基金,直接和间接地向农户提供贷款、保险和其他金融服务。在印度专门成立有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基金,通过向商业银行融资,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支持。而且国内也不乏先例,如1991年国内批准开征铁路建设基金,每吨公里货物加收0.25元,199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发电加收0.3元,去年这笔钱停止征收,改为国家重点水利建设工程基金,南水北调等大型工程就是用这个钱。他认为,我国金融业可借鉴国际国内的这些做法,建立农村金融普惠基金。
  项俊波同时认为,从承受能力来看,设立这种专项基金对银行业影响有限。当前银行业一年营业收入约2万亿元规模,如果按照1%来征收普惠基金,对于银行业的直接影响是非常有限的,而且我国银行业发展潜力比较大,完全可以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来弥补征收基金带来的利润损失。
  他认为,农村金融普惠服务基金作为一种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以金融业自身的力量完全可以形成一个可持续的以城补农、以强补弱的制度安排,建立多做多得补贴,不做、少做则掏钱免责任的农村金融服务激励和约束机制。这将使更多弱势群体接受现代金融服务,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据悉,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农经学会会长尹成杰等参加了论坛。
  陈锡文在主题演讲中提出,当前在推进农地流转、集中、规模经营过程中要防止单纯为解决农业效率问题而大量拆房子、拆村庄,把农民挤到城里来的片面现象。他提出,关于农村土地使用的问题,一定要有非常周全的考虑,不是单一目标,而是综合目标,不是只解决一个问题,而是要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推进农村土地的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既要顾及农民立业、农村发展,又要保证国家需求和城市需求。他还提出,当前正在推进的城镇化过程中要妥善解决好农民进城后的住房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他说,农民进城至少要解决三件事,即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现在只解决了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没有解决,因此不可能大踏步推进城镇化。要比较顺利地推进城镇化,一大前提条件就是让城乡之间社保能够融通,一个人不管走到哪里,至少不会流离失所,至少不会食不果腹。
  在论坛正式开始之前,举行了一个简短的“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成立揭牌仪式。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中国农业银行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是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组建的,是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国农业银行开展全面合作的重要内容,学术委员会是研究所和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纪宝成和项俊波联合担任中心主任,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温铁军担任所长。

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 ... /content_289244.htm
在现在的情况下,应该应该推出多种手段支持农村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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