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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发改委下达节能减排硬指标 未完成者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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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8 01: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05月28日 00:05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 俞岚)“十一五”(2006—2010年)临近期末,20%的节能减排目标却相距甚远。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7日透露,官方已给各地下达命令,要求5月底前向国务院上报本地区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所报方案必须确保完成‘十一五’目标”。明年,官方还将对该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问责制。

2006年到2009年间,中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38%。今年首季,该指标不降反升,同比涨幅达3.2%,1/3省区市的单位能耗出现反弹。在余下7个月内,如何兑现20%的节能减排承诺,考验官方调控智慧和执行力。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官员吕文斌今天表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必须兑现的庄严承诺”,为此官方已部署多项措施,将用铁的手腕,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据悉,官方要求各地在确定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时,将未完成的“十一五”任务全部摊入,并要确保完成该目标。官方并将在明年对“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强化问责。完成任务好的地区将获奖励,而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和行政不作为部门,主要领导、有关负责人和承办人都要被追究责任。

吕文斌表示,年内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将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官方并将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有关部门会在5月底前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三季度前全部完成淘汰任务。

他并透露,从今年6月起,国家将按月公布各地区用电量、用电增长速度等指标。对能源消耗和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的地区,官方将合理控制能源供应,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

此外,官方还将强力推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国家将实行惩罚性电价。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05/28/1561047_0.shtml

事在人为,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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