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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专家的“精神病”更需抓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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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6 08: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遗憾也很无奈,诊断某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和评价人的能力、水平有相似的特点,这就是必须对照事实真相与逻辑法则,看其人思维与现实、事实的相符程度,看其人心理反应的强度是否表现为对现实的“过激”或迟钝、麻木等等。所以,根据这个和学术评估标准相近的诊断标准我曾放言:大科学家论证亩产万斤的时候其实也是疯子,罔顾客观事实、客观规律战天斗地折腾人,以及说假话做假证当两面人.....面对此类人和事,无论其地位多高、名头多大,均可将当事人视为事实上的精神疾病患者。

  富士康发生“七连跳”自杀事件那时候,清华大学的心理专家樊富珉曾说富士康自杀率处在正常范围,“从全国的自杀率来比的话,应该还是低”。因为,“按照卫生部统计,(中国的自杀率)大概是十万分之十几,十六左右”,而40多万人的富士康呢,自杀率大约才約十万分之二三左右。这位心理专家实际上指出富士康企业的自杀人数还远未达标,果不其然,富士康从那时到现在又接连发生数起跳楼悲剧,以“十一连跳”的记录震撼了公众。

  由于在下发现至今还缺乏针对该专家这番高论的深度分析,心中略有不爽,于是捉刀拾遗补缺。我先根据没有一点专业知识在内的常识,根据不需要任何聪明智慧的直观发现确证这一点:这位专家根本不相信自己说的话。

  道理如此简单:既然富士康自杀事件完全正常并且自杀人数还远远不够,那就是富士康自身蕴藏的不利于自杀的因素发挥着作用,那就该总结、弘扬富士康避免自杀事件的经验。一些人该自杀而未自杀,其经验宝贵,这成绩不小,在这种大好形势下,你去那里干预什么、防止什么?只要你为消防救灾之目的应邀而去,那么,在应邀之前你必定认定了那种情况并非正常,否则,你根本没有应邀前往的理由。

  是的,专家说的是自己也不相信的话,但专家希望听他说话的人们相信其言不虚。照专家的计算,人死的还不够,按正常比例富士康自杀人数还有数十人的“指标”,离不正常状态还差得远么,难道你就为指出情况完全正常才去的吗?

  合格的心理学家,将数学尤其是统计学原理与方法作为看家本领,我不怎么相信清华的心理学教授一点统计学常识都没有。然而,以专业眼光考量,用“企业自杀率”比较全国平均自杀率,这样的统计方法纯属彻底的荒唐,是个非常低级的错误,实在不像出自心理专家之手。

  中国大约十万分之十六的自杀率,已经包括了富士康以及所有企业的“贡献率”,这是不可比的一个因素。另外,专家抹杀时间界限,将富士康短期的自杀量和全国全年的自杀率进行对比,这就错的更明显、更离谱。即使有种统计心理学概念叫做“企业自杀率”,拿这个企业的自杀率和一个国家的自杀率作比较也不可以,因为那根本比不出任何意义。例如,某个企业有十个人,其中两人自杀,说该企业自杀率高于全国水平是肯定没有意义的;反之同样,某企业一个自杀的也没有,拿来比较全国自杀率也没有意义。社会不是工厂,工厂不是社会,在人员构成和生活元素等方面均不可一视同仁。在富士康自杀问题上,一位应该明白怎样对比的专家,不顾研究样本和对比项目的可比因素而胡拉乱扯,我想这缘由恐怕不是出自技术、学养方面。

  因而,我怀疑某些心理专家的心理问题可能相当严重。我还有个愿望,即千万不要让心理专家这么容易混得开。到了一个需要遏制自杀和防治精神疾病的地方,专家一算账说是自杀的还不够,精神疾病问题也不严重,你们单位的工作、生活条件比全国水平还要好…这谁不会啊!就这还专家,还大大地优待,可真不得了。

  为帮腔而不顾学术规范和专业精神,甚至连自己的专业声誉都不珍惜,我们平时没少见这样的专家。中国确实有些自身精神疾病比较严重的专家,经常出面指点、干预他人的精神。对他们,我们应该“反教育”——以专业对专业,以智力对智力,对他们明确指出:你也病的不轻!
http://www.kdnet.net/Infolook.asp?bclass=1&id=102280
评:没病,怎么会病呢,立场不同,话语不同,不这样说才真是神经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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