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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二手房普遍可砍价10%以上 税费转由卖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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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3 18: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晨报记者 徐 运

  “到手价”变“出手价”?昨天,记者从本市不少房产中介门店看到,随着市场逐渐走弱,购房者开始变相砍价:买房就要“到手价”,本该自身承担的税费转由卖家承担。记者在调查中发现,5月份二手房市场已经向购买方大幅倾斜。欲购房者的砍价幅度也普遍提升至10%以上。

  近期成交案例全经大幅砍价

  买了房,所有的税费都是卖家付?这种事情放在两个月前想都不敢想。而现在却成为了现实。

  浦东海上国际花园一套128平方米的三房,3月底的挂牌价为房东到手400万元。4月中旬,房东调整到400万元税费各付。但即使这样,前来看房的客户依然寥寥无几。5月初,一购房者看中此套物业,但由于该客户不愿缴纳税费,所以与房东协商很久,房东终于答应400万元客户支付价。考虑到房东需要为客户支付契税等税费及自身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因素,400万元的房款实际到手不足360万元。所以,虽然该房成交价依然是400万元,但实际售价已下跌超过10%。

  相对上述的“暗砍价”,多数情况下,购房者还是明着砍的。汉宇地产市场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浦东证大家园三期一套5楼104平方米的房子,3月底挂牌价为275万元房东到手,房东4月中旬把价格涨为280万元到手。而随着购房者的砍价,目前价格已经调整为273万元,而且税费各付,最终被一出价268万元的客户买下。该成交价格与房东最高挂牌价相比也有接近10%的降幅。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5月份二手房市场已经向购买方大幅倾斜。客户的砍价幅度也普遍提升至10%以上。而以最近的成交案例来看,无不是之前房东下调价格之后,客户又进行了大幅砍价而成交的。业内人士坦言,事实上,按照2009年的涨幅,房价即使被砍掉10%、甚至20%,长期持有物业的房东一方依然利润丰厚。

  房东惜售、跳价基本绝迹

  与大多数开发商捂盘观望不同,近期不少房东在售房态度上已经出现了很大的转变,不仅“跳价”、惜售现象基本绝迹,就是在价格谈判过程中也比原来热情得多。

  汉宇地产市场研究部的统计数据显示,“5·1”小长假结束以后,房东方来电量增长了近2成。

  在浦东世纪公园板块,一位房产中介门店负责人透露,该区域的主力楼盘——第九城市的一套三房,128平方米原挂牌价房东到手450万元,后房东调整为450万税费各付。但从4月中旬挂牌至今,十余组客户看房后最高出价仅400万元,最低出价竟只有330万元。首次砍价幅度多则30%,少则10%。


http://sh.sina.com.cn/news/f/2010-05-23/1117143777.html
我加个20%,让你砍10%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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