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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宣城一妇女在交警队死亡 警方公布事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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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2 15: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163.com/10/0521/22/67872G6E00014AEE.html


2010-05-21 22:01:00 来源: 中安在线(合肥) 跟贴 5 条 手机看新闻 中安在线5月21日讯(记者:岳茜茜)日前,宣城妇女冯某在该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死亡,今日宣城市交警支队向本网记者介绍了事件的详细过程。

据警方介绍,2010年5月12日下午五点,宣城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接到报警:黄山市徽州区驾驶人金某驾驶皖J14111号客车,由宣城市区方向往宁国市港口镇方向行驶,当车行至宣港路11Km+760m处,将正在过马路的9岁男孩陈某刮碰在地。

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至医院,5月14日办理出院手续时,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司机金某承担医疗费用,并赔偿陈某护理费用、伙食补助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共计1800元。

5月17日上午,陈某的母亲冯某带着陈某来到宣城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向承办民警反映儿子还需要继续治疗。民警当时告诉冯某:小孩可以先到医院继续检查治疗,医疗发票保存好,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金某承担后续医疗费用。如若对方不愿意,也可凭支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到宣州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冯某听后,没有提出异议。


当天中午,支队民警却发现陈某独自在办公楼内,就询问他妈妈到哪里去了,孩子回答不知道。民警立即打电话到陈某家,其父亲在电话中表示小孩伤没治好,不管这件事情了。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交警只能把孩子送回家。

第二天上午11时30分,宣城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的民警在大队车库堆放杂物的拐角内发现一个妇女倒在地上已死亡,并且身旁有残留的农药瓶。民警在对该妇女进行辨认后,发现是陈某的母亲冯某。事件发生后,宣城市公安局鳌峰派出所、刑警支队迅速赶到现场展开勘察工作。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来源:中安在线)


又出事了, 这次看起来似乎好像几乎没有什么可疑的内幕, 等待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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