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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赵作海该拿多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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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09: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年黑牢值多少钱?65万?自从赵作海拿到65万元钱后,村里人说他拿得太少了。你确实不能小觑互联网,说不定村里人看了网上消息,人家佘祥林拿了100多万呢,而且佘祥林才10年;再要比惨,作为佘祥林第N的赵作海是妻离子散,几个儿子都没得到免费教育的机会。要你是赵作海,11年,你恨不恨?65万,你悔不悔?

  不过,很多围观群众认为,赵作海出尔反尔,签了合同还反悔,诚信有问题。这种合同没有法定后悔期,签了自然是有效了。尽管赵作海说是对方深更半夜,软磨硬说,把脑子搞糊涂了才签的,似乎又搞了一次小型“刑讯逼供”。然而,这种合同要到法院撤销,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且不说法院是当地的,即使公平评判,赵作海要打赢这个官司,也是非常难的,不管请的是不是北京的大律师。

  好在,媒体聚焦的热量会烤焦一方,在当下的中国,哪个地方都不希望出现这种负热点。在赵作海嚷嚷要重新起诉后,地方政府答应再给12万,尽管没有佘祥林的100万多,赵作海也表示比较满意了。这种看似敲竹杠的行为,其实有其合理性的。

  国家规定按照坐牢发工资的数字算,大概11年就值50万。不过,赵作海这种完全属于中奖型冤案昭雪。除了佘祥林、赵作海这类死人复活的情况,其他的冤案昭雪,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务。即使如河北聂树彬案,到现在仍是长夜漫漫,不用说一些本该无罪,或者本该疑罪从无的轻案,这些人的国家赔偿还在国家的口袋里。赵作海这种受媒体关注也非同一般,寻常案件找媒体,媒体早已审美疲劳,现在的最美某某已经覆盖各个领域,从记者、交警到政协委员,无一不是对小家碧玉不感兴趣的表现。媒体本是大众耳目,大众已疲劳,奈记者何?

  国家赔偿出自国库财政,国家打击犯罪是必须的,但犹如产品有次品率,打击犯罪中出现错案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国库里有一定金额的钱,是准备赔给受冤者的。现行的国家赔偿法,不但赔偿额低,而且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国家其实已经很赚了。很多地方几年没有一个国家赔偿,是真没冤狱吗?是无法发现,或即使发现冤狱,也用其他途径解决了。新的国家赔偿法,虽规定了精神抚慰金,不过,搭售了错拘不超37天免赔,当然也是一个好买卖。

  如此算来,极低概率爆发的赵作海案才赔偿65万元,即使加上12万元,也就是77万元。这点钱,对国库财政应赔额来说,占的比例是九牛一毛。总体算来,吃亏的仍是其他受害人。然而,这不是赵作海的错。再退一步,这个钱即使不给赵作海,留在财政,或许也是被吃了、被旅游了、被形象工程了。怎么算也很难掉到其他受害人的口袋里。

  民间有句话,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赵作海要一个亿,也不能认为是敲诈,他是受害人,有权要,法律没有规定受害人一定只能开个合理的价钱。至于给多少,地方政府完全可以视各种情况而定,外部情况如记者介入数量、网站新闻点击率、内部情况如受害人的抗压能力,是否大嘴巴等等。在这里,唯一不需要考虑的是,财政的负担能力。其他都是问题,就这个,真不是问题!(作者斯伟江,律师)

http://gcontent.nddaily.com/c/35 ... log/11a/9ec0c1.html

签了赔偿合同为什么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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