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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事】] 卫生部:食盐加碘未造成我国居民碘摄入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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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02: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 ... 46037.htm?node=5955
法制日报北京5月15日讯 记者 郭晓宇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今天在全国防治碘缺乏病媒体沟通会上表示,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居民的碘摄入过量。

  近年来,有关学者和公众对我国普及食盐加碘策略的科学性,以及我国沿海地区居民食用碘盐防治碘缺乏病是否存在碘摄入过多等情况十分关注。毛群安表示,我国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总体水平适宜,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风险大于碘过量的健康风险。

  2009年5月至12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在辽宁、上海、浙江和福建4个地区组织开展了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和膳食碘摄入量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总体水平适宜,但仍有一定比例的孕妇碘营养不足;沿海地区居民从膳食中(包括碘盐)获得的碘量是安全的;沿海地区水产品不是膳食碘摄入的主要来源,食盐中的含碘量以及食盐的消费量对于膳食碘的摄入量贡献率约占80%,盐碘是膳食碘摄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沿海地区还应坚持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治碘缺乏病策略,同时要密切关注孕妇碘营养不足问题,保护婴儿免受碘缺乏的危害。

  今年以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从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个方面,系统评估了我国不同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的潜在风险。评估结果表明:我国除高水碘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沿海地区也不例外;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居民的碘摄入过量;我国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风险大于碘过量的健康风险。因此,继续实施食盐加碘策略对于提高包括沿海地区在内的大部分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十分必要。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主任助理申红梅透露,卫生部正在加快修订《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将改变目前全国“一刀切”的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将调整到20-30毫克/千克,各省可以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标准。

过量与否,也是卫生部门请的“砖家”说的,沿海地区多少人过量了,当时政策的出台明显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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